第十一节 这一时期我场取得的成绩
第十一节 这一时期我场取得的成绩
1963年至1966年,是我场建场以来发展壮大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我场贯彻了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战胜了自然灾害,纠正了我们本身工作中造成的失误,贯彻了农垦部和省农垦厅加强农场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精神,执行了中央对农垦管理工作的五条指示和农垦经营管理“十六条”,坚持了增产节约、勤俭办场的方针,加强了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农场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此期间,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黑龙江省农垦厅多次组成工作组来场蹲点,总结我场各项工作经验和方法,被黑龙江省树为全省农业战线上红旗单位,被全国农垦系统列为先进单位,在职工中出现了许多爱场如家、为农场建设而忘我工作的先进人物,出席了各级劳模会议和先进集体代表会议。联合收割机手杜明森,出席了建国十五周年国庆观礼,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63年至1966年,全场开荒75,030亩,播种面积171,442亩,新建立了两个生产队,职工由1962年的1,167 人,增加到1966年的2,285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大型农机具全部国产化。粮豆平均亩产198.25斤,共上交粮豆36,835 吨,商品率为70.1%,粮豆亩成本为16.57元,粮豆斤成本为0.092元。四年中,除1965年遇到特大旱灾而亏损70.9万元外,其余三年均盈利,盈亏相抵盈利259 万元。
除农业之外,畜牧业也有较大发展。1963年,建立了养鹿队。梅花鹿由75头发展到225 头。马,1962年447 匹,1966年增加到645 匹,增加了44.3% ;黄牛由187 头,增加到755 头,增加3倍多;奶牛由86头,增加到103头,增加19.8%。猪由1,249头,增加到2,681头,增长了一倍多。羊由99只,增加到2,233 只,增加了22倍多。
工业、林业、文教、卫生等行业都有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