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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兵团时期的基本建设

第十节 兵团时期的基本建设



  兵团时期,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全团进行规模较大的基本建设。1968年,农场各生产队按照统一规划,团按照营房股设计的统一图纸,建筑砖瓦结构的住房。结束了农场过去所建的“歪着头、拄着棍、披头散发掉眼泪”的草房和土房的历史。家属住房一般分为“青年房”一屋一厨和“老少房”二屋一厨两种,逐步解决了农场过去三世同堂和二辈同室的住房问题。1969年春,团里决定将场部的四垧果树砍掉,在那里建了十栋现役军人家属住房。这些果树已栽种六七年的时间,正是盛果期,对此,职工意见很大,反映说:“砍了果树林,建了‘中南海’。”为了加快全团的基本建设,解决基建材料,1972年,建成了班产砖坯八万块,年产红砖六百万的砖厂。每年都组织采伐队去免度河或阿里河、双子河等林区采伐和运输木材,在给林业局完成采伐任务时,从中提取木材,以解决基建木材。在此期间,除建了大量知识青年宿舍、家属住房外,还建了生产连队的油库、种子库、车库、零件库和保养间。团部建了农机修造厂主修车间厂房、商店、面粉加工厂、团部办公楼和1,600 个座位的工人文化宫。在建工人文化宫时,正是中央反对建楼、堂、馆、所之际,当时有一名职工化名木广川,反映到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及五师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团领导受到了批评,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