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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围攻省委工作组事件

第八节 围攻省委工作组事件



  1978年2 月23日下午,我场七队职工来永夏、赵云海2 人因新结婚无烧柴,向生产队要车上山打烧柴,经生产队同意派出两台马车,来、赵二人找了二十多人驱车上了七队后山。进山之后,他们开始砍伐鲜树。此时,正遇省委工作组乘2 台北京吉普车路过现场。当工作组对他们这种乱砍滥伐树木的行为进行制止时,来永夏、赵云海、赵云和等人竟对工作组进行推、打,他们掀掉工作组同志的帽子,揪住工作组同志的衣领,抢走工作组的照象机,当工作组同志出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的介绍信,说明自己身份时,赵云海等非但没有收敛自己的错误行为,反而一把夺走了介绍信。事件发生后,七队领导立即向场领导进行了汇报。场里感到事情严重,立即派出党委常委场革委会副主任高振武同志去讷河县委和各林场找工作组进行检讨,并向九三农管局进行汇报。于2 月26日召开全场广播大会,对这次事件的责任者和参与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错误的程度分别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