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沿革
第十六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体制沿革
红五月农场,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进行建场。建场初期,在基本建设方面,虽机构已完备,但人员配备不齐。当时由副场长汪立国同志负责这项工作,下设基建科,代科长段发祯,技术主管赵崇义,配有材料、计划、统计及总务等。在施工队伍方面,人数不多,仅能适应急需房屋的建造。当年的基建任务,只能根据力量完成,只有一个施工现场,施工员是王振发,建材主要是就地取材,以土坯、拉哈辫墙、草盖为主。当年完成任务2,000 平方米。
1957年,基本建设正式兴起。机构和人员都比较齐全,科下设工段(工地),配工段长(工地主任) 王明远,下设两个施工现场,现场施工由王振发、陈文龙负责。一个点施工人员扩大到200 多人。完成任务1,000平方米。科下设砖瓦厂,由张连仲负责,当年又开始修建九三至场部的公路30公里,由范修奎负责。筑路工人100 多人,由刘成军、黄修润负责。当时工人多数是临时工,以后逐渐转为正式工人。科还下设有运输队(大车队),马车已达20多台。车队由刘兴堂、窦乐天负责。科下设的木材加工厂和木作车间,统由科直接领导,负责全场的基本建设的木材供应及木作成品的供应。还设有烘炉车间,负责房建的铁制品的供应。
1958年,农场取消了基建科,改为基建队,由岳一飞负责。1961年至1963年,基建队由王明远负责。1964年至1966年,张连仲、高庆春、张振发,先后在基建队负责。
1967年至1968年,由张文斌负责。
1969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基建队改称营房股,归五十三团后勤处管辖。由现役军人后勤处助理员蔡朝膜兼任营房股股长。1970年,营房股先后由张振发、唐加启负责。1971年,杜云铎任营房股副股长。1973年至1975年,由现役军人孙洪发任营房股股长。恢复农场体制后,营房股改称为基建科。1976年至1982年5 月,农场基建科由徐仲伯任科长。1982年5 月后,由邵文清任基建科长。1984年,农场进行了体制改革,基建科改为两个公司,即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张文斌;建材公司,经理邵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