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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网点

第二节 商业网点



  1970年以前,全场仅五队有一爿分销店。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全团14个生产连队,都建立了代销、代购点(小卖店),商店按连队人口拨发贷款,每口人1 元至1 元5角,在这个基础上,有的连队又从生产资金中拨给代销(代购) 点一部分贷款。解决了群众昔日要往返十几里来场部商店购买货物的困难。
  1980年,农场在场部中心成立了二食堂,目的是解决生产队来场部办事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的吃饭难问题。食堂内部又成立一爿小卖店,经营些糖果、食品类的副食品。以后逐渐扩建改为副食品商店。1984年底,农场进行体制改革时,和场商店合并。
  1981年冬,场综合加工厂为了解决待业青年就业,开设了一爿青年食杂店。
  
  至1984年,全场有一爿商店,13个代销点,一爿青年食杂店。专职商业人员22人,占全场人口的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