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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二十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56年建场时,人事问题由场长主管,办公室下设2 名办事人员分管劳动工资、人事调转等项事宜。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十三团组建后,设军务股,由现役军人刘庆福任股长,下设3 名干事,分管劳动工资、人事调转、安全保护等项工作。1977年,撤销兵团恢复农场,成立了劳资科,先后由郝玉田、陈学富任科长,邓忠文任副科长,主管劳动管理、劳动工资、人员调转、劳保福利、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详见附表)
             历年人事、军务股、劳资科人员情况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