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变化情况
第五篇 政治
第二十七章 党的组织
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变化情况
1955年10月,由九三荣军农场经理室主任汪立国带领50余人,来南阳岗烧荒建点。其中中共党员14人,组成了临时党支部,汪立国为临时支部负责人。
1956年5 月,红五月农场正式成立,经中共讷河县委批准,成立中共红五月农场总支委员会。1957年3 月29日,经中共讷河县委批准,成立基层党委。同年10月,又变为总支委员会,归中共讷河县委领导,夏仲元任总支副书记,有五个基层党支部。
1962年10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厅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红五月农场委员会,归中共九三地区委员会领导,魏忠典为党委书记,夏仲元为党委副书记。
1967年末至1968年,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党的组织被“砸烂”。1968年4 月,成立红五月农场“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代替”了党委职能。
1969年3 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中共第五十三团委员会,归中共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委员会领导。景焕召为党委书记,团长刘长发为党委副书记。
1977年10月。撤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国营农场体制,中共黑龙江省红五月农场委员会,归中共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领导,王世林为党委书记。
1956年至1966年,党总支、党委设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监察干事。分别负责党的组织、干部、党的宣传、党的监察工作。党委领导群团、武装,保卫工作。
1969年组建兵团后,团设政治处,下设组织股、干部股,宣教股、保卫股。
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党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并领导群团、武装、政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