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干部工作
第五节 干部工作
一、干部构成
1956年3 月,从九三荣军农场调入20名干部,进行红五月农场的组建工作。汪立国(副场长) 、郭松秀(工会主席) 、陈关福(干事、主管人事) 、杨敬修(财务室主管会计) 、李凤田(供销负责人) 、赵国惠(修理所负责人) 、段发祯(干事) 、吕坤(农机技术员) 、岳逸飞(核算员) 、李树本(综合统计) 、赵崇义(基建施工员) 、王兆全(生产队长) 、严存志(生产队长) 、刘宝善(生产队长) 、郑炳恒(供销业务员) 、杜长友(生产队长) 、徐凤廷(生产队长),李景文(生产队长) 、李占山(生产队长) 、胡振青(菜队队长)。
1956年4 月,由讷河县营农场并入14名干部,他们担任的职务是:夏仲元(总支副书记) 、战青林(总支组织干事) 、董殿峰(秘书) 、张万青(党支部书记) 、张连仲(基建负责人) 、李振兴(会计) 、曲贵复(党支部书记) 、孙墨林(兽医) 、马祥会(采购员) 、耿作云(供销社主任) 、龙泽甫(总务股长) 、吴占芳(采购员) 、王顺青、康宁(保管员)。
讷河县委调入我场4名干部,从事共青团、保卫等工作。
1956年,上级分配到我场3 名省农机校财会专业毕业生,任会计;1 名东北农学院本科毕业生,任农业技术员职务。
1957年,由省农干校分来4 名学员,充实财会队伍。又分配来赵光农机校2 名毕业生,1名河南农学院大学毕业生任农业技术员。五十年代共分配我场4 名大学本科毕业生。1958年7月20日,十万复转军官来北大荒时,分配来我场18名转业军官,任生产队的队长或党支部书记,现在农场仍有2 名同志,已离休。
六十年代,红五月农场被省树为农业战线二十面红旗之一,成为农垦部的机械化样板场,为了加强我场的技术力量,分配我场30余名大学本科和专科毕业生,40余名中专毕业生。他们为红五月农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后来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原因,他们绝大部分调离我场。
1968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红五月农场为五师五十三团,沈阳军区为五十三团派来35名现役干部。他们分别是:
团 长 刘长发
政 委 景焕召 梁勋华
参谋长 梁敏金
副参谋长 杨金和
政治处主任 车彦合 杨作志
政治处副主任 孙广金
后勤处处长 缴秀清
后勤处副处长 王翼平
后勤处协理员 张蓬来
军务股 刘玉田 刘庆福 姜土达
生产股 刘连生 王瑞岚 柏长林
作训股 张 军 牛 仁 宋宝清
通讯股 李 武
管理股 李齐开 孙洪发
组织股 李联合
干部股 张青山
宣传股 张德山
保卫股 谢 安 尹忠山
装备股 张安福 任忠义
物资股 潘勤生
供应股 关 翠 蔡超模
卫生队 董维新 丛桂兰
兵团时期,缺少干部,在知识青年中,选拔了大批干部,他们与农场原有干部一道为红五月的建设做出过很大贡献,1977年开始,陆续返城。
恢复农场体制后,农场又培养了大批农场职工子弟补充到干部队伍中来。上级每年都为我们分配3 ~5 名中专毕业生。
红五月历任场长、副场长名单:
场长 任职时间 副场长 任职时间
任殿生1959.9~1962.11 汪立国 1956.4~1958.3
李万有1962.11~1965.4 任殿生 1956.10~1959.9
于纯洋1965.4~1970.2 张玉坤 1960.6~1978.5
刘长发(团长)1969.1~1974.4 徐 华 1960.6~1961.4
王世林1974.11~1978.4 焦德祥 1965.4~1969.1
吴东旭1979.2~1979.10(未到职) 李树宣 1971.2~1977.3
高振武1980.6~1983.3 朱德相 1979.3~1984.12
金本德1983,3~1985.5 薛兆祥 1979.3~1982.4
王炳元1985.6~1985.8(未到职) 裴连发 1979.3~1984.12
蔡伯实1986.12~ 高振武 1979.3~1980.6
王德敏 1980.3~1982.9
金本德 1980.11~1983.3
郭友 1983.1—1986.10
宋卫平 1983.5~1984.2
陈学富 1984.~
张 崟 1985.9~
范英华 1985.9~
总农艺师 李胜林1983.5~1984.1
齐万斌1984.1~
总会计师 刘本岫1983.5
二、干部任免
1956年建场时,场长由中共黑龙江省农村工作部任命,队长、支部书记和其他一般干部由九三荣军农场总场任命。
六十年代,场长、党委书记由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厅(后变为省农垦厅) 任命。队长、支部书记和其他科室干部由九三农管局任命。
兵团时期,团长、政委由沈阳军区任命,司、政、后部门首长由兵团党委任命,各连长、指导员先由师党委任命,后改为团党委任命。
恢复农场后,场级干部先由黑河地委任命,后由省农场总局任命。1984年,干部管理权下放,副场级干部由九三农管局任命。科级干部由九三农管局任命,1984年以后,改为由农场党委任命。生产队干部及场直单位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命。
三、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
红五月农场为两级管理的农场。1956年建场时,设党群、行政两大部门。党群部门中组织、宣传各设1 名干事。团委设书记,工会设主席。行政部门人事1 人、供销2 人、基建2 人、财务室4 人、生产室2 人、保卫2 人、总务2 人,场部机关共20余人。1956年,建4 个生产队,每个队设党支部书记1 人,队长1 人,副队长1 人,核算员1 人,全场生产队干部共16人。全场干部合计40人。以后随着生产发展,农业生产逐年扩大,场直单位成立,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干部职数逐年增多。
1966年,场设3 个党群部门,8 个行政科室,10个场直单位,12个农业生产队,2个畜牧队,一个良种队,全场干部共150 余人。其中,机关30余人,场直32人,教育、卫生20余人,农牧业生产队72人。
兵团时期,团设司、政、后三机关,15个股。机关干部50余人,其中现役军人30人。农业生产连队设政治指导员、副指导员、连长、机务副连长、后勤副连长、会计、司务长、文书、各排排长等脱产干部达15人之多。
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党群部门设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团委、法庭、公安分局。行政部门设14个科室,16个农业生产队,14个场直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行政管理干部161人(正式干部),专业技术干部46人,以工代干371 人。
1986年,全场共有正式干部308 人,其中机关干部97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29人。各类技术人员157 人,其中工程技术13人,农业技术24人,卫生60人,统计13人,会计47人。中学正式干部64人,小学57人。
四、干部的录用和转干
1956年至1960年,干部以上级调配为主,本场录用为辅。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调入场的干部,皆为国家正式干部。1960年至1965年,本场自行录用的干部经九三管局批准,履行录用手续即为国家正式干部。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之后,干部调配以农场自己录用为主,“以工代干”人数增加。兵团时期,生产队干部绝大部分为“以工代干”人员。1979年10月,根据省委[1978]73号文件精神,经黑河地委人事局批准,全场200人转为国家干部。
1984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省人事监察局[1984]82号文件《关于整顿“以工代干”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黑联字[1983]25号文件精神,解决1979年整顿“以工代干”的遗留问题,当时由于转干指标的限制,做代干工作未满一年等原因,一些符合干部条件的人员未能转为国家干部,这些人至今还在干部岗位上:多数已成为骨干。这次转干的条件:
1.1979年底以前“以工代干”人员,现仍在干部岗位上;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能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办事;
3.工作积极、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4.遵守法纪,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按照上述条件,经过考核和考试,经省农场总局批准,全场179人转为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