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安工作概况
第二节 公安工作概况
1956年2 月2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与健全国营农场保卫机构的指示,这个文件指出:“国营农场对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建设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掌握着国家先进的农业机械,生产大批的粮食,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而且是我国农业生产战线上的旗帜,对于农业合作化起着帮助和示范作用,这就必然成为敌人进行破坏的重要方面。因而加强国营农场的保卫工作,防范敌人的破坏,确保其生产、建设的安全,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文件着重指出了1956年新建场的我场,在建场的同时即应配备1 ~2 名专职保卫干部,以便做好建场的保卫工作,为转入生产打下保卫工作基础,根据文件精神,我场于1957年初,成立红五月农场保卫股。建场初期,社会秩序安定,刑事案发案率低,保卫股仅处理小拿小摸、一般盗窃、打架斗殴和一般赌博等治安案件。除此之外,保卫股主要肩负工作任务是:
一、清查30岁以上的自流来场人员。
建场初期,人员除讷河县劳动部门调入外,很大部分为自流入场。搞清这部分人的家庭出身、本人历史和社会关系等项工作非常繁琐。清查的主要对象是:1 、日伪军、政、宪、特人员;2 、地、富、反、坏分子;3 、光复军、土匪分子;4 、反动封建会道门头子;5 、与日伪军、政、警、宪机关有联系的人员;6 、反动党团和反动党团外围组织人员。列为清查的重点是:1 、外地自流入场,没有户口和没有可靠证明本人证件者。2 、与外地通信频繁,并有可疑行为者。3 、来场后经常向外地流窜者。4 、对现实不满者。5 、群众反映有罪恶和民愤者。6 、外地通报我场有其上述行为者。在进行这项工作时,以各生产队党支部为核心,以党团员为骨干,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对揭发出的嫌疑对象,加强监视,防止逃跑、自杀、行凶、纵火破坏生产等事件发生,通过二、三年的工作,基本查清了自流人员的历史,职工队伍得到了清理。
二、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场初期,安全生产工作由保卫股负责,配合主管机务工作的领导,教育机务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时,与主管领导共同处理,并结合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减少了人身伤亡事故,保证了安全生产。
三、抓防火工作
建场初期,集体宿舍大部分都是用条子夹的,家属房大部分都是草房,容易发生火灾。1957年至1958年,场直畜牧队、双山招待所及生产队家属房共发生火灾五起。损失折合人民币5,000元。保卫部门把防火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上,协助全场各单位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各单位查火灾隐患,对引起火灾者给予处理。
四、抓护秋保收工作
1957年至1958年,每年麦收和秋收期间,一些农村社员以捡粮为名,来农场偷盗粮食。1958年麦收中,讷河县友好乡炬光大队在我场二队偷去小麦3,240 公斤,使农场粮食受到了损失。每到秋收时节,保卫股组织各生产队进行护秋保收工作,晚间,对田间、麦场进行巡逻;白天,禁止农村社员来农场地里捡粮。在主要道口增设岗哨,阻截盗粮人员,保卫了秋收,使粮食减少了损失。
1959年4 月,全场建立九处治安调解委员会,共有成员57名,其中党员30名,团员12名,群众15名,党支部书记兼职4 名,队长兼职4 名,团支书1 名,行政干部1 名。在要害部门建立了83人的保安民兵队伍,其中有党员22名、团员23名。执行了依靠群众办公安的路线,保卫了生产和群众安全。
1959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了肃反工作,场成立了有公安部门参加的肃反办公室,全场参加肃反学习的有759 名。肃反办公室召开各种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工作,并在会上学习了有关肃反的各种文件,然后进行讨论。在提高思想的基础上,发动群众进行揭发,启发有问题的主动交待,有的交待了自己隐瞒成份,有的交待了自己参加过光复军,打过泰安镇(现在依安县城),有的交待了自己参加过青红帮。职工刘XX检举自己的叔父当过还乡团,职工XXX 检举同乡来的移民当过国民党便衣特务。
通过这次肃反,全场发现有各种问题的人员20名。其中伪警察2 名,国民党青年社成员1名,三青团分队长1 名,当过土匪的4 人,国民党士兵4 人。
1960年至1962年,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盗粮案件剧增。农村或一、二人,或三、五成群,有时聚集十几人到我场地里,麦场,甚至袭击粮垛、种子库,盗窃哄抢粮食。在这期间,讷河县的龙河、孔国、老莱等公社社员共出动12,000 人次、大车216 台次、爬犁317 张次、骑马279匹次、牛车43台次,到我场偷抢粮食。我场共损失粮食920.24吨,其中小麦739.25吨,大豆147.6 吨,大麦28.22 吨,玉米5 吨,面粉170 公斤。打伤我场护粮人员6 名,盗走麻袋562 条,抢走马31匹,步枪3 支。保卫股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护粮保场工作,制定护粮方案和措施。全场以基干民兵为主成立了护场保粮小分队,在麦场、种子库、职工食堂等处增设了警卫人员,在通往农村的主要道口,设巡逻民兵。场专门设一台汽车供巡逻使用。保卫股同全场职工的共同努力工作,使粮食减少了损失。
1964年,在强调“阶级斗争激烈复杂”的情况下,保卫股也开展了对敌斗争。7 月中旬一天夜里,突然接到上级电话通知说:“有敌人飞机在九三地区空降特务。”全场立即组织民兵、职工100 余人,在红五月通往双山公路上设哨巡逻,捉特务,闹腾了一夜,什么也没有发现,弄得人心惶惶。
1966年10月,农场开始“文化大革命”,保卫股停止了工作,全场秩序大乱,没有公安保卫可言。
1967年5 月,根据各方报告,红五月场区内发现多起“信号弹”,造反派断定场区内一定潜伏特务,造反派开展深挖“三特一判”。有四人被列为重大特务嫌疑,修理厂工人秦XX,因解放前在黑河苏联人开办的伊凡诺夫汽车修配厂当过工人,会说俄语,被列为苏修特务;一队党支部书记XXX,因在日伪时期给资本家开过汽车,以后又参加过国民党军队,解放前随所在部队起义,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任汽车连连长,1963年转业来场,被列为日伪特务;场部照相馆工人张XX列为有重大特务嫌疑,照相机为改装“电台”,晚上发报,场直干部廖XX家炕洞中藏电台,对其二人进行了抄家,结果是无中生有。
1967年12月,红五月农场“革命委员会”成立,设保卫组。保卫组在办案上,不是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掌握证据及时破案,而是靠动用刑法,搞逼、供、信。如1967年11月16日晚10时,良种队工人张XX突然向邻居呼救说自己的妻子董XX,在去井边用斧子砸冰吃时掉入井中,邻居及董的哥哥下井将其捞上人已死亡。头部有一处四厘米长伤痕,极象斧子致伤,张XX,一贯道德品质败坏,与她人乱搞两性关系,虐待妻子。曾企图用毒药毒死其妻未遂,张具备害死其妻的思想基础,董XX之死,有重大他杀嫌疑,当时的保卫部门本应请法医对尸体进行全面鉴定和采取可靠证言材料,及时侦破此案。但只是到场卫生所找了一名大夫,作了一般尸检,就把尸体埋葬了。然后对张进行审讯,在多次审讯过程中,都用拖拉机上用的三角带对张进行毒打,在这种情况下,张承认其妻是他推进井中。将,张送往嫩江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关押一年之久,在嫩江县复核此案时,张将以往供词全部推翻,一口咬定是当时逼、供、信所至,至今此案成为悬案。
1968年11月,组建兵团前夕,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担任兵团领导职务的现役军人先后来场。各单位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他们认为红五月农场的特务没有挖出来,还要继续战斗,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对上述有“特嫌”人员又进行了深挖、批斗。在这期间,还发生一件戏剧性的错案,外地发来一份通报,查找一个叫姜宗奇的人,据说此人是特务,正好于我场基建队干部姜宗奇重名,对其逼、供达半月之久,使身体受到了严重摧残。
1969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后,公安保卫工作有三个方面的工作:1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指导下,抓政治案件。1969年4 月,我场一队工人荣光耀同良种队工人吴骥、杨立智在一起议论文化大革命,认为林彪有问题,选他当接班人对国家有危险,江青是中国当代的武则天等,被定为反革命集团,荣光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970年10月,五连教师XXX,因对某些问题不满,在黑板上写了打倒XXX 的反动标语,被保卫股侦破。
2 .大批知识青年来场后,个别青年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无政府主义的影响,打架斗殴、盗窃等案件上升,保卫股对好打架斗殴的青年进行帮教。破获了多起盗窃案件,还破获了学校工人XXX 纵火烧死牛三头、牛棚一所和三队工人XXX 砸团供应股金柜二起重大案件。
3.狠抓了迫害、奸污女知识青年案件。
知识青年从京津沪和我省几大城市先后来我团。从1970年至1976年七年间,全场共发生奸污女知识青年案件8 起。为了保护女知识青年的身心健康,中共中央发了(1972)21 号文件,狠狠打击迫害奸污女知识青年事件。根据这个文件精神,我场有6 人被判刑。
1976年3 月,组建红五月公安分局,除了老的公安保卫人员之外,又于基层调些年轻有为、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和工人充实新组建的公安分局。并派人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公安干校和农场总局举办的公安干部训练班,使新干警掌握了公安业务,提高了破案技术水平。
1976年至1984年,公安分局共破获强奸案七起、行凶伤人案一起、路劫案一起、盗窃案十起。
1983年10月,党中央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双打斗争。我场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局统一部署下,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在全场进行两次拉网,逮捕五人,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人被判处死刑,于11月执行枪决。通过这次打击刑事犯罪斗争,我场治安形势有了好转,公安分局刑侦组被九三公安局评为1983年度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