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地方病防治
第五节 地方病防治
红五月农场所在地是地方病发病的重病区。以大骨节、甲状腺肿为重点。大骨节以二队、五队、十二队为场内重点区。在1979年以前,虽然成立了组织,但没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主要是由医院临时抽人,靠各单位卫生员来完成。恢复农场体制后,场成立了卫生科,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1979年,场防疫站对全场9,099人进行了大骨节防治普查。查出1,515人有这病症,患病率达17%。其中早期129人,Ⅰ°的1,220人,Ⅱ153 人,Ⅲ°13人。1984年,又进行了一次普查,受查人数4,349人,查出前驱期651人。Ⅰ°730人,Ⅱ°194人,Ⅲ°32人。
甲状腺肿:1980年普查,查出生理性肿大63人,Ⅰ°1,666人,Ⅱ°148人,Ⅲ°~N°12人。
1984年普查,受查人数7,707人。受查率82.76%。生理性肿大452人,Ⅰ°318人,Ⅱ°81人,Ⅲ°6人。
对大骨节病的防治:场于1976年,成立了“防治大骨节改水办公室”。同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地方病研究所和一面坡大骨节研究所,对全场的水质、粮食进行了化验,加以研究。抓点检查结果:一面坡研究所认为是水质有问题;哈医大研究所认为粮食有问题。说法不一,直到现在也难以下结论。
1980年,在十一队和八队搞试点,用石膏改水。
1979年至1980年,场在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的协助下,搞换粮试验。在二队和十一队,成立了食堂,坚持吃外地粮,进行了2 年。从1983年开始,根据国内、外的一些防治经验和实验对照检查,农场在3 ~16岁儿童4,494人中,普遍服了亚硒酸钠,防治大骨节。至于效果,正在观察中。
对甲状腺肿的防治,除采取了医疗措施外,从1980年开始,对全场的食用盐进行检查,要求一律加碘,对卖不加碘食盐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经济罚款。防疫站还增设了专人,对食品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