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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节 计划生育工作



  1964年,场党委发出提倡计划生育的通知后,全场广大干部、职工都积极响应。有5 名干部、职工和10名妇女分别做了男女绝育手术,为全场的计划生育工作,带了好头。不久“文革”开始了,刚刚开展起来的计划生育工作被干扰破坏了,生育又处于无政府状态。直到1973年,才又重新开展了这项工作。场党委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和专门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这项工作。并按照黑龙江革委(1973)219号文件规定,提倡晚婚。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四、五年。1976年至1979年,全场就有500 名育龄妇女做了绝育手术。
  1979年10月,场召开了计划生育表彰、奖励大会。会上,对终生只要一个孩的25对育龄夫妇颁发了奖状和奖金,并且照了像,张贴在俱乐部的大厅里。这次会议,大大地推动了全场的计划生育工作。1979年至1980年,全场报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妇,就有285 对。
  1979年9 月,省委下达了263 号文件。并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数量,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后,场党委专抽出1 名副场长主抓这项工作,出生率基本上得到了控制。1978年以后,我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在逐年下降。1980年至1986年,计划生育率、节育率、晚婚率、独生子女率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