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百兴烈士传
冯百兴烈士传
冯百兴,男,1949年11月1 日生于辽宁省黑山县药王庙乡黄马窝棚村。1955年,随母亲到哈尔滨市。1957年,进哈尔滨市新民小学读书,不久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1963年,考入本市27中学。1965年,集体转学到53中学。同年7 月6 日,冯百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初中毕业。1966年10月13日,下乡到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五十三团十一连。
来到兵团后,冯百兴曾先后担任过战士、农业排副排长、后勤排副排长、武装排副排长等职务。1970年4 月19日下午2 时,在连队4 里远的1 座山上发生火灾,冯百兴在扑灭这场山火时不幸被烈火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70%,深3 度烧伤达36%,经五师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4 月22日光荣牺牲,年仅21岁。
冯百兴在上学时,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是班里的“三好学生”。1964年,党中央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15岁的冯百兴学雷锋、见行动。自己穿的衣服是补了又补,书包和文具盒都是从小学一直用到中学。班级的桌、椅坏了,他主动去修。有一次,他在商店拾到20元钱,找不到失主,他主动交给商店负责人。
来到兵团后,他埋头苦干,是个好战士。在连队里,有空他就给有病或年迈的职工家担水、劈柴、扫院子。为班里烧炕、打水、扫地。战友的衣服破了,他在夜里悄悄地给补好。在劳动中,他抢干重活、脏活。1969年,麦收中洪涝成灾,机械下不去地。在人工脱谷作业中,“喂大嘴”的活让他包了。在粮食入仓坐囤时,他忍着腰肌劳损的病痛,扛起160 多斤重的麻袋,上三节跳。冬天在积肥中,他跳进厕所抡起大镐,冻粪扑面也毫不在意。在春节探亲时,他领着弟弟、妹妹掏粪积肥,把所积的粪肥送到郊区的地里。
在烈火面前,冯百兴是个临危不惧的英雄。在扑灭山火的战斗中,他第一个冲入火海,哪里火猛他往哪里冲,为了保护国家的森林,他用树枝打火,用身体压火,三次冲入火海,烧伤后,在昏迷中还断断续续地喊着“我要打火”。
冯百兴同志牺牲后,经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批准,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追记一等功。中共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三团委员会根据他本人生前的申请,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兵团党委发出决定,号召兵团全体干部、战士、职工、家属,向冯百兴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