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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调查

第四章 土地资源调查

土地资源调查



                 第四章 土地资源调查
  根据国务院(1984)7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和局发(1989)137号文件《关于开展九三地区部分农场土地详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各业生产,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农业。1989年11月初,农场开展了土地资源调查工作。这项工作是在管局详查办主任、高级农艺师何慧春亲自主持下进行的,并确定为管局详查试点单位。该项工作得到了农场的高重重视,农场成立了土地详查领导小组,场长王绍库任组长;副场长张崟、张斌荣任副组长。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土地详查工作,农场委托管局勘测设计院担任这次详查的技术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红五月农场土地详查任务。期间,农场领导曾多次过问详查情况。1990年4月20日和10月5日,由新任场长范英华、党委书记耿希良亲自主持召开两次场委会,听取了关于土地详查工作的汇报,及时帮助解决详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该项工作从外业调查到内业整理,得到了省土地局和管局详查办何慧春、崔岫昆的热情指导和帮助。最后,经省、管局联合验收内外业成绩被评为88.5分,达到合格标准。
  通过详查,摸清了农场各类土地面积、分布、数量。经查,全场土地使用总面积为28 599.5公顷,其中:耕地14 545公顷。这一调查结果将对依法、统一、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制订国民经济计划以及因地制宜地指导农业生产,确定各业用地比例,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