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农机监理
第十节 农机监理
第十节 农机监理
农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法治机,实行法规管理。农机监理具体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监理所实行目标管理,与生产队安全员签订责任状。
2、抓安全教育不留死角,使受教育面达到了100%,教育后人人签字。
3、加大田查路检力度, 对在检查中不合格的机组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使田查路检达全部机车拥有量的2.5倍。
4、加强对全场机车及驾驶人员的检审工作,检审率达到了97%以上。
5、加强农机具技术状态的恢复与保养工作。在机具检修中, 对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参加作业,并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加强监理内业建设,做到报表及时、数字准确,机车、 人员档案分类存放,查找方便,资料齐全。
7、协助分局监理站搞好无证人员的培训及考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