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森林资源
第七节 森林资源
第七节 森林资源
1987年,农场天然次生林林权纠纷得到解决,划回林地66 073亩。1993年,农场根据黑龙江省委关于搞好二次开发的指示精神,进行天然次生林整地营造速生丰产林,一部分次生林地已变成耕地。2000年,农场进行了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如下:
农场共有林业用地6 450公顷,有林地4 121公顷,用材林3 036公顷,防护林373公顷,特用林187公顷;经济林525公顷,疏林地14公顷,灌木林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 788公顷。
农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307 656立方米,林地面积为4 121公顷。其中:用材林蓄积201 125立方米,面积3 036公顷;幼龄林蓄积40 019立方米,面积 1 568公顷;中龄林蓄积159 102立方米,面积1 463公顷;近熟林蓄积1 930立方米,面积4公顷;过熟林蓄积74立方米,面积1公顷;防护林蓄积96 377立方米,面积773公顷;特用林蓄积9 953立方米,面积 187公顷;经济林面积525公顷;疏林蓄积201立方米,面积14公顷。
天然林蓄积量为157 746立方米,林地面积 2 955公顷;人工林蓄积量为149 910立方米,林地面积1 16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