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红五月农场历来对粮食管理都非常严格。从1987年起,农场实行了粮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有奖有罚。农场对主管部门粮食科(后为粮贸科),粮食科对基层生产队,各生产队对本队晒场主任、保管化验员以及晒场警卫都有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农场相继出台了《农场粮食管理办法》、 《粮食销售规定》、《粮食工作范围及责任》、 《粮食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交粮员岗位责任制》、《生产队粮食管理规定》、《晒场主任岗位责任制》、《晒场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粮食管理工作做到了规范化。
对于奖罚,农场明文规定:在管理上有突出成绩的,给予晋升一级场长奖励工资或予以提拔重用 (当年三队晒场主任王志富由于工作突出,晒场粮食管理得好,被提拔重用担任生产队长);对于粮食管理失职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追究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粮食管理上,农场的主管部门粮食科的管理范围、职责与基层生产队管理范围及职责不同。场粮食科作为主管部门是对全场粮食统管,并对全场粮食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调动、销售。而且每年对全场生产队保化员都要办班培训一次。
生产队的管理,前期才是真正的管理,后期是粮食保管。基层生产队每年的粮食收获季节,做到从田间到晒场不跑粮,到晒场后粮食不霉烂、不失窃,经过清粮达到入库标准在入库。真正入库后就得听从场粮食科的指令了。
由于全场上下对粮食工作重视,齐抓共管,多年的效益都比较可观,为农场、为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