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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工程

第二节 建筑工程



                  第二节 建筑工程
  1986~1989年,农场农田水利建设由农场基建科负责规划设计与施工,由水管站负责管理。1990年,农场单设水利科,由水管站站长王自复兼管。
  1986年,对红五月水库进行砼填体护坡,并成立工程指挥部,下设勘测设计组、物资材料供应组、质量监督验收组和三个工地现场指挥部。施工采用招标办法。通过招标,尖山农场、鹤山农场和本场三个工程队中标,并由三个工程队分段包干施工。从6月 5日开始到9月30日竣工,历经4个月,实施工程造价93万元,比预算节约8万元。
  1987年,由农场建筑公司修建越冬养鱼池闸门2座工程,造价2.68万元;交叉涵洞4座,造价1.3万元;治理农田冲刷沟41.666延长米,造价3.95万元;同时,建鱼种池617亩,当年利用150亩鱼池饲养秋鱼种77万尾。
  1988~1989年,由农场建筑公司第三工程队承担红五月水库溢道改口工程,长174米,宽6米,砼体结构造价20.99万元。由专业水利施工队治理农田冲刷沟52条,21.562米,土方量22.78万立方米;截流沟16条,15.350延长米,总造价25.15万元。
  1990年以后,虽单独成立水利科,但道路与桥涵和水田开发仍由建设科或交通科负责。工程建设主要有:六队农桥1座,造价3万元;涵8座,造价12.1万元;三、七、九、十一队方涵4座,造价7.7万元;火烧沟圆沟9座,造价7.1万元;四队、十四队桥3座,造价7.09万元;农田路2.83万平方米,支干路1.17万平方米,总造价21.7万元。水田开发南阳河综合开发可灌工程9.79万立方米,消力池跌水12座,造价14.65万元;灌排渠20.62万立方米,造价 6.1万元;跌水15座,造价 7.1万元;涵闸12座,造价24.85万元;草皮护坡28 750平方米,投资8.2万元;水利土方22.78万立方米,投资49万元。
  1990年,完成粮食处理工程基础和附属设施建设840平方米,总造价13.3万元。1986~1999年共建水泥麦场29 650平方米,造价96.85万元,其中粮中和种子公司6 424平方米,连队23 226平方米。
  工业建设:农场为发展养鸡业,1997年在三队建一座饲料加工厂,面积 280平方米,造价9.9万元。为发展奶牛业, 在局直于1996年由荣军农场和本场建筑公司兴建一座饲料加工厂,主体建筑1 557平方米,造价1 872万元。筒仓基础3座(1 500吨),锅炉房351平方米,造价31.75万元;成品库1 080平方米,造价6.12万元;辅料库1 920平方米,造价 6万元;地中衡1座/30吨,造价2.1万元;钢砖院墙700米,造价20.7万元;烘干塔卸粮台基础 2座,投资18.5万元;成品库地面1 000平方米,辅料库地面1 928平方米,室外地面1 434平方米,三项工程造价26.2万元。
  生活建设:农场于1986年将职工住房和集体宿舍转让给职工后,所有居民住房都是自建、自住、自己维修。
             农场房屋建筑一览表(1986~1997年)
  表2—5



  街道工程:1994年,场直二马路加宽整形铺砂石26 336平方米。1995年,新建三马路26 672平方米,环路 2公里,大部分用义务工、义务车修建,农场只花少量的机械费。1996年,由农场建筑公司承包场直一马路砼路面边沟砌石工程,26 672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88万元。
  环境绿化、美化工程: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1990年全场组织三次大会战。第一次是对场直地区1 937户居民做动员和思想工作,共动员他们拆除影响环境和规划的仓房286间、牛棚485个、猪圈518个、羊圈5个、鸡舍50个。重新规划修住宅区路118条,铺砂石44 750立方米;新修院墙71户1 065米;植绿化树15 000株;修循环路3 500米,挖顺水沟18 200米,埋设涵管412节。除用义务工完成外, 农场用于环境投资27.8万元。第二次主要是各生产队的环境建设,由各生产队分别组织会战。第三次是1996~1997年,这次会战除新建三马路外,还建永久性花坛28个,一、二马路两侧种花带10 668延长米,植绿化树 9 875株,机关办公楼和招待所院内建永久性草地、花池、砼路面和钢砖围栏等景观建设,共投资42.2万元。
  给排水工程:在1986年集中建设的基础上,从1995年以后在场直通往一队、三队畜牧点的途中共铺设给水管道23.5公里,排水管道2.3公里。1988~1989年,农场投资35万元,使6个生产队吃上自来水,农场负责机井、压力罐、主管道等建设,通往各户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办法解决。
  供暖工程:共扩建供热管道3 000米,为三个单位和24户居民供暖。
  商业网点建设:1991年取消个体乱建门市房和摊点,由农场和工商部门共建农贸市场大棚946.4平方米,其中个体自建 416平方米,大棚外个体自建门市房530平方米。农场为农贸市场地面和大门投资3.4万元,其余由个体户和工商部门投资建筑,即农场 30%、工商20%、个体户50%,农场和工商投资部分做房租和摊床费逐年回收。
  其他建设:见下表
             其他建设工程一览表(1986~1998年)
  表2—6



  续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