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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一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7年,生产建设兵团撤消,恢复农场体制。农场成立交通科,设科长1人、监理1人、安全检查员1人。
  1988年,交通科体制归农场交电办,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1人。
  1990年3月12日,交电办解体,交通科独立,设科长1人、科员1人。
  1993年,交通科归九三交通局管理,设科长1人、运管员1人、征费员1人、会计1人、路政员1人。业务上归九三交通局管理,组织上归农场党委管理。
            交通科人员任职情况一览表(1987~2000年)
  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