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管理及路政
第三节 安全管理及路政
第三节 安全管理及路政
农场交通科成立后,设 1名安全检查人员,主要职能是:检查本场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驶员是否有章不循、技术低劣;是否非驾驶员开车;牵引车及拖车是否完好;照明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酒后驾车;刹车系统是否有效等内容。1985年,安全员从检查处理车辆和驾驶员不安全因素上,转变为预防交通事故为主。每年进行几次安全教育,签定安全责任状,并负责对养护员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操作规范,有效的减少了人身伤亡事故。为搞好站、车秩序,打击违法行为,每到春运高峰期,安全员都严把“三关”,查“三品”。1996~2001年,共查处携带“三品”进站上车者10余人次,制止打架、斗殴、赌博、小偷20余人次。有效地保障了交通安全。随着改革的发展,1987年,专职安全员撤消,由路政员兼管。
1999年底,红五月路政分所挂牌成立,设兼职分所长 1名、专职路政员1名、兼职路政员3名、义务路政员12名。从此路政工作纳入交通工作的重要日程。每年的5月、9月进行路政法律、法规宣传。2000年,对全线公路建立档案24份;拆除违法建筑物 4处;摘掉非公路标志15块;合并道口6处。有效地控制了专用公路的“六乱”现象,为公路常年畅通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