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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商费和物价

第四节 工商费和物价



                 第四节 工商费和物价
  个体工商管理费的收取依据是省物价局颁发的黑价费[1992]414号文件。 对于农场的物价,在没有暴涨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于赶集使物价有所下降,红五月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比较满意的。近年,没有发生物价暴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