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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资管理

第四节 物资管理



                 第四节 物资管理
  1987年后,随着煤炭计划供应制度的取消,物资科不再经营煤碳,生产和个人用煤全部由各单位或个人自行采购。化肥、农药由场生产科做出计划、定出种类、数量,由物资科统一采购。零配件由车主自行报计划,生产队长、机务队长审批后,报物资科进行集中采购。主燃油根据生产队土地的数量直接送到生产队,不足部分到物资科油库补齐。并对入库的零件、油料、化肥、农药,实行按票入库制,由验收员、保管员、采购员三员到位共同验收。需要单放的,必须单放,需要保养的定期保养,摆放零件时做到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每半年保管员自查一次,年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特别是低值易耗品做到随进随出,年终不留库存。
  1996年,农场为了盘活资金,以每亩地机车作业费 1.5元为基础,连队留下零件,多余部分农场收回由物资科保管。
             主要物资消耗统计明细表(1987~2000年)
  表3—2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