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制度改革
第二节 财务制度改革
第二节 财务制度改革
1986年以前农场执行的是1978年财政部和原国家农垦总局制定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
1986年以后农场执行的是财政部和原农牧渔业部于1986年12月1日以财农字[1986]第424号《关于下发〈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的通知》颁发的全国《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上)中有三项新制度:《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国营农场会计科目》、《国营农场会计报表》;《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制度》(下)有二项新的制度:《国营农场成本核算规程》、《国营农场财务计划表》。
《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对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有较大的改革和发展。把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农场深入进行改革,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坚持农工商综合经营等作为农场财务管理的新原则和新要求;把组织筹集和有效使用资金,进行经济预测和分析、参与国营农场的经营决策,指导家庭农场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作为农场财务管理工作的新任务。《办法》对财务管理体制作了较大的修改,规定“农场内部在场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业核算、合理划小核算单位;并赋予相对独立经营的自主权,做到责、权、利密切结合”;对场部、生产队、家庭农场,场办工、商、运、建、服单位都明确规定了管理权责范围;把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作为农场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在农场的资金管理上对资金的有偿观念、时间观念、效益观念有许多新的要求;农场的利润按销售实现制计算。新增了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的内容,明确了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的财务关系,家庭农场应按规定上缴税金、利润和劳动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对家庭农场应负担的各项费用要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建立简易的会计账目,核算家庭农场的经营收支、经济往来、各项财产和经营成果。增设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国营农场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制度,规定了财务分析的11项主要指标;规定了国营农场会计科目及家庭农场试行会计科目;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采用现代化的成本管理思想和科学的成本管理与核算方法,开展农工商运建各业的成本管理和核算,实行成本管理和核算责任制,各业成本融于一体。
此制度1986年底行文颁发,但完整制度在1987年下半年和1988年上半年才全部出台。因此,当时农场并未执行此制度,执行的还是1978年财政部和原国家农垦总局制定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
1988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和省农场总局在《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垦区的实际情况,联合出台了黑财农字[1988]第130号、黑垦局发[1988]第100号文件,印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此规定包括: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国营农场会计科目、国营农场会计报表、国营农场成本核算规程和其他等五部分,同时附有《职工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黑龙江省农垦项目试行贷款偿还办法》、《会计工作证书管理试行办法》、《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的规定》。《补充规定》是对《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补充,从农场实际情况出发,使财会制度更好地适应农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此规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与全国《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接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原有的财务会计制度已不适应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财政部于1992年12月22日以财农字[1992]第344号文件发布了 《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这套制度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充分体现了资本保全和完整原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并统一规范了使用“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专项应付款”、“应交包干利润”等科目,反映了农业企业的特点;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平衡公式,规定了会计核算应遵循的12条一般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取代了“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的平衡公式;改革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加速折旧,主要方法是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农场使用的是年限法;实行了制造成本法,改革有关成本管理制度,即:把企业的全部成本费用划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企业成本核算到制造成本为止,企业的期间费用直接体现当期损益,取消了提取大修理基金的规定;实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把原来主要由国家考核企业财务状况改为企业财务评价的办法,建立新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实现利润分配规范化和增加了一些新的管理核算内容,充分体现农业企业的特点和管理上的需要,特别是建立了农业保险机制,因遭受特大自然灾害而发生的财务损失,应用投保的保险赔偿金或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列支。新制度保留了家庭农场会计核算的内容。农场是农业企业,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这套行业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