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生产 第六节 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1987年6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1987]5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1989年 2月13日,农业部、劳动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近几年,国家领导人,国家计委、经贸委、劳动部、农垦总局曾多次作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农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纳入日程,抓在手上,完善制度,在治本上用气力,在预防上下功夫,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使农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起色,确保了农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安全生产组织
根据《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和农垦总局的规定,逐级完善了安全生产组织。农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农场场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场长担任;委员由主管工业、林业、农机、电力、交通、基建、公安、消防的副场长和劳资、工会、农机、工业、文教卫生、公安、基建、消防、电力、交通、林业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农场在劳资科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劳资科设专职安全管理干部 1人(专职安全员)。各农业生产队、场直工副业、文教卫生等单位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担任,并设车长、班组长、车间主任为兼职安全员,直接负责车组、班组、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家、省、农垦总局、 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农场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例会制度,制定了安委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长工作职责,安全员工作职责,安全教育、签字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相关部门,各技术岗位也分别建立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从1989年起,安全责任逐步细化到安委会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位成员,规定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并制定了“八包、四定、四挂钩、一否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八包是:(1) 主要领导包面;(2)分管领导包片;(3)业务部门包线;(4)生产队长、 厂长(经理)包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5)书记包党团员;(6)机务队长包本单位机务战线的安全工作;(7)学校家长包学生;(8)职工包家属。四定是:(1)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 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定安全生产责任制;(4)定安全生产措施。四挂钩:(1) 安全生产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2)安全生产与评先优模挂钩;(3)安全生产与年薪和工资挂钩;(4)安全生产与包片场领导及业务部门挂钩。一否决是:凡是在本年度内,单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取消评选各级先进和双文明单位资格。行政一把手取消评选各级劳模资格。各基层单位均把安全生产包定挂责任制分解到车间、班组、车组,直到每个干部和职工。
为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场长均与主管战线的副场长和基层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签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电力、农机分别与电工、电焊工、保管员、治安员、警卫等岗位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做到了人人肩上有目标,形成了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从而规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杜绝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保障了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了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力度。 各基层单位均能按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每月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并在各大生产季节对参加生产的职工进行专项教育。农场不定期地对各基层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机务队长、党支部书记及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教育,每年最少 4次。农场、基层搞安全教育后,受教育人每人都签字。在安全教育中并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等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对电工、司炉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工人进行短期培训,请老师上专业课和实地技术操作训练,并经考核考试发给特殊工种工人上岗证。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农场每年对全场各基层单位进行4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农忙、三节、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对全场的安全用电、消防、农机、交通、建筑、林业等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集中办学以后,农场将接送学生的车辆、宿舍、饮食卫生安全列为农场安全工作的重点。安全办随时组织交警、工会、文教、供电、消防等部门的负责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抽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4、重大隐患整改。 安全办每年将场内重大事故隐患定期向农场领导及安委会汇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农场领导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研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人,多方筹集资金,加速隐患整改,有效地防止了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农场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的重要指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法人的安全行为,杜绝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表彰奖励
1987~2000年度,农场受管局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见以下名表。
历年被九三分(管)局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表(1987~2000年)
表3—19
1987~2000年度受农场表彰的先进单位、班组、个人如下:
1987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第十生产队、综合加工厂;先进班组26个,先进工作者53人,先进个人69人。
1988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第八生产队、综合加工厂;先进班组22个、先进工作者63人,先进个人57人。
1989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科研站;先进班组18个,先进工作者55人,先进个人67人。
1994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科研站、综合加工厂;先进工作者41人。
1995年,先进单位有:第八生产队、粮油加工厂;先进工作者22人。
1996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科研站;先进工作者29人。
1997年,先进单位有:第八生产队、综合加工厂;先进工作者23人。
1998年,有先进工作者10人。
1999年,先进单位有:第三生产队、第八生产队、供电局;先进工作者10人;
2000年,有先进工作者10人。
四、生产事故
1993年5月28日上午9时50分,第四生产队发电焊贾玉坤(电工外出暂代电工),在一无停电、二无采取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攀登带电变压器台,触电死亡。
1993年6月 5日下午5时,十六队职工史树玉(聋哑人)在本队沙坑装车时,沙墙塌方,将其埋在沙子里,造成左下肢开放性骨折,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6年 9月18日晚,十六队德特58号车组在大荒地翻地时,助手常金山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晚九时许到地后,因车在地中作业,常就躺在地头睡觉,不慎被大犁划伤头部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