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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六章 司法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根据农场机构改革的发展要求,1988~1989年 9月,农场普法教育办公室并入法庭,将普法教育工作、结婚登记工作纳入法庭工作中。
  1989年9月,经农垦总局批准,农场成立司法科,编制2人。
  于文栋任司法科科长,周桂志任司法科助理员。
  1991年,周桂志接任司法科科长(兼农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王兴义任司法科司法助理员。
  1994~2000年,周桂志任司法科科长兼民政局局长,孙玉和任司法助理兼民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