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庭机构沿革
第三节 法庭机构沿革
第三节 法庭机构沿革
1983年8月1日,黑龙江省垦区正式设立人民法院。九三农垦法院下设12个基层法庭,红五月农场人民法庭为九三农垦法院的派出机构,党政工作由农场党委领导,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的法律职称由黑龙江省人大任免,助理审判员,由九三农垦法院任免,行政职级由所在的农场党委任免。
1986年,农场人民法庭编制 3人,于文栋任庭长,柳国忠任审判员,汪永辉任书记员兼法警。
1988年3月,农场司法科与法庭合并,周桂志调入法庭,具体负责司法科业务。
1989年 9月,法庭与司法科分开,庭长于文栋与周桂志、汪永辉同时调出;刘占友调入法庭任庭长,柳国忠继续任审判员。
1990年1月,由于人员编制不够,邓少华调入法庭,任书记员兼法警。
1991年6月,郭瑞华调入法庭(无任职),
1993年8月调出。
1994年5月,庭长刘占友内退,柳国忠任庭长,邓少华任审判员兼法警。同年2月,赵会武调入法庭任助理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