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七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0年,在红五月农场场直建立第一派出所,编制 3人;五队、六队、九队、十三队建立第二派出所,编制3人。派出所隶属农场公安分局领导。
1985年6月,高举任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科级)。
1987年,郭羽林任公安分局副局长,韩发昌任刑侦股长,梁惠任治安股长。公安分局业务归九三农垦公安局领导。分局组建了消防队,配车辆2台,专职司机 2人,战斗员2人,负责检查扑救农场火灾。
1988年5月,农场公安分局招收治安员6名,付海森兼任治安巡逻队队长。
同年,农场公安分局组建交通警察中队,编制 2人,高举兼中队长,吴新常任交警,业务归九三农垦交通警察大队领导,负责道路交通管理。
1989年7月,农场公安分局招聘4名治安员,组建场直地区治安巡逻队。负责场直公共区、家属区和重点部位的昼夜巡逻保卫。
1989年,郭羽林任农场公安分局局长,齐玉珠任分局教导员。分局下设“四股三队一所一室”,四股是:政保股、刑侦股、治安股、文秘股;三队是:交警中队、治安巡逻队、消防队;一所是:行政看守所;一室是:户籍室。
1990年,农场公安分局成立中心派出所,汪永辉任所长,编制 3人。治安巡逻队隶属派出所,实行所队合一,有利于打击场直地区刑事、治安案件上升势头。在水管站成立水上派出所,付海森任所长。
1990年 2月,高举任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齐玉珠调老干部科任科长,韩发昌任公安分局副局长。3月,高举调任农场办公室任主任。6月, 梁惠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此时, 分局下设“五股三所三队”,五股是: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文秘股、消防监督股;三所是:中心派出所、行政拘留所、水上派出所;三队是:巡警队、交警队、消防队,共有民警33人。
1991年3月,韩发昌任农场公安分局局长,于文栋任公安分局教导员。
1993年1月,于文栋调农场纪委任副书记。6月,公安分局共有19名民警参加转干考试,转干17人。11月,荣军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鄂洪志调任红五月公安分局局长,韩发昌任教导员,梁惠任副局长。12月,农场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分局,鄂洪志兼任主任,丁崇国为工作人员。
1994年,韩发昌调到山东淄博市,梁惠调任农场办公室副主任,马殿武任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5年,公安分局首批授警衔19人,标志着农垦公安民警执法的主体合法化。11月,公安分局巡逻民警队解散,重新招聘4名巡警,加上原来巡警重新组建巡逻民警队。
1996年,九三公安局夏殿军调任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8月, 夏殿军退休回齐齐哈尔市。同年,宋光伟为综治办工作人员。
1997年 1月,董殿华任公安分局局长,鄂洪志任公安分局教导员。撤销场直中心派出所,交警队迁出,实行“社区警务制度”,全场设 5个警区,场直 3个警区、连队 2个警区,呈现“小机关大治安”的格局。实行社区警务制度,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的雏形。10月,跃进农场公安分局局长张瑞江调任红五月公安分局教导员,鄂洪志任综治办主任。
1998年,农场综治办迁到行管科,警配区民警6人,充实刑警中队、治安中队。4月,农场公安分局“110”接报警中心成立。9月,农场机构改革,经民主测评、考试,2 名民警下岗。10月,交警中队成立交警服务站。
1999年3月8日,张瑞江任公安分局局长,董殿华任公安分局教导员。分局警力下摆,推行治安股、刑侦股包片包队,“打、防、控”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5月9日至15日,公安分局27名民警参加公务员转正考试,有24名民警转为国家公务员,标志着民警进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行列。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改为九三公安局第二行政拘留所,从治安管辖分离,隶属法制管辖。10月,公安分局成立公路巡警队。
2000年4月,交警服务站撤消。7月,公安分局24名民警参加全省素质考试。分局下设“三股一所四队一室一区”,三股是:治安股、政保股、消防监督股;一所是:行政拘留所;四队是:刑警中队、消防中队、交警中队、公路巡警队;一室是:办公室;一区是:场直警务区。共配有民警3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企业编制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