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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活动

第一节 文化活动



                  第一节 文化活动
  一、文学社团情况
  1987年,农场成立了“野丁香”文学社,社长项杰,成员刘宏田、孙宝江、李景瑞、郗军、王桂兰、邵英、刘忠臣、王伟等。文学社通过手工刻版、手工印刷、编辑了《野丁香》文学作品小册子,并无偿向文学爱好者及各单位赠阅。文学社成员郗军、王桂兰、邵英、刘忠臣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分别在《九三报》、《黑冰》、《白桦林》、《北大荒文学》等报刊上发表。农场中学教师刘跃君(笔名蓝马)自己编写了《汪洋》等 3部诗集,他的诗歌分别在地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蓝马被称为黑龙江省青年诗人,80年代“非非主义”诗歌派代表人物。
  二、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一)1987年至1989年,农场分别举办了“教师节”庆祝活动,建国40周年庆祝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二)1990年,农场开展了创作、征集场歌、场徽和农场精神活动。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确定红五月场歌为《红五月在前进》,红五月精神为“团结务实、拼搏进取”。在九三局场歌比赛中,红五月农场党委书记耿希良、场长王绍库亲自带队登台演出,并获得第三名。
  同年,农场分别举办了全场交谊舞比赛、歌咏比赛、庆“十一”国庆征文、集体婚礼等10余项大型文化活动。农场组织了业余秧歌队,在元旦、春节期间分别到场直各单位、各生产队慰问演出。
  (三)1991年5月,农场举办了建场55周年大型庆祝和联欢活动。
  (四)1992年,农场举办了展示改革开放成果的“书法绘画展览”、“党团基础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1993年,农场把原商店二楼改建成职工舞厅,同时把机关招待所三楼会议室改建成综合歌舞场所。每天晚饭后,职工群众纷纷到舞厅唱歌、跳交谊舞。
  (六)1994年,农场又把业余秧歌队重新组织起来。每逢农场重大会议、重大节日,秧歌队都要进行表演,为会议和节日增添了喜庆。
  (七)1995年至2000年,由于受农场经济状况的影响,文化活动处于低谷时期,但小型的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知识竞赛、演讲、书法绘画展、征文等各种文化活动始终没有间断过。
  (八)1990年至2000年,农场小学音乐教师李银英、李玉峰,中学教师李学英,工会干事陈海波等,多次在分局青年歌手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郗军曾获得全局“五四”征文一等奖、庆“七一”演讲三等奖。中学教师李胜利、刘岩也曾荣获全局演讲比赛一等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