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营农场时期(1970年—1984年)
第二节 国营农场时期(1970年—1984年)
一、地属和省农场局黑河分局阶段(1970年—1976年)
由于大批知识青年进场,劳改罪犯全部撤走,为了新形势及备战的需要,开始分连建点,设11个分场,一个畜牧场,先后建立6、7、11、13、14、18、21、23、25等生产队,继续增加建制和扩大耕地面积。
1971年收回中央经济计划委员会副食基地(经委农场),建立24队。
1974年,唐兴武负责建立大寨田,后改称25队。
1975年3月,收回3065部队农场和北钢农场,成立了9分场(现27、28、16队)。
1975年建立2分场,原东山医院。
1976年建立30队(黄牛点)
二、属总局九三管理局阶段(1977年—1984年)
省农场局1977年和兵团合并成立省农场总局,原属黑河分局领导的部分农场划归九三农管局领导。随着形势的发展,农场内的主要建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是:
1、于1975年,由原来的11个分场,一个畜牧场,合并为五个分场。即:原一、二、三分场合并为一分场;原11分场6分场和14队畜牧场合并为2分场;原8、9、10分场合并为三分场;原4、5分场合并为四分场。原3065部队农场和北钢副食基地为五分场。1978年五分场合并到四分场,全场为四个分场。
2、撤销分场:
于1980年末,农场决定撤销分场级的建制,建立27个农业生产队,实行两级核算制。
3、改变原称,成立公司
1980年,随着改革的深入,成立五个公司。即:基建公司、林业公司、畜牧公司、工副业公司、运输公司。
1983年又成立8个公司。即:农机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商业供销公司、水产公司、种子公司、饲料公司、物资公司、总场成立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985年初,成立电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