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决策建场
二简史篇
第六章 创建农场时期(1955—1958)
第一节 决策建场
1955年9月7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厅一处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建场会议。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在集中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中央给黑龙江省3800多万亩开荒任务,其中给劳改部门的开荒任务较重。同时对肃反运动中逮捕的大批犯人,按照中央政策,除少数罪大恶极分子处以极刑外,对绝大多数罪犯施行长期劳动改造,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省委和省公安厅决定,除六月份已建的六个劳改农场外,再在嫩江、德都、汤原、訥河县境内,建十六个劳改农场。本着中央的“因陋就简,勤俭起家,少花钱多办事,收效快”的方针和“先生产,后福利,边生产,边建设”的原则,建场会议决定:这十六个农场,必须在1955年打好基础,盖好临建房屋,限定每个农场必须开出2,250亩荒地,如果这些任务完不成,1956年无法接收大批罪犯,不能生产粮食,大批罪犯还要坐吃囚粮。9月10日,宣布了各农场负责人名单,七星泡农场由李森负责领导建场工作,同时配备了5名一般干部,当时省公安厅决定1955年给每个场子投资25万元,30台大车,20台双轮一铧犁,7台圆盘耙,并配备了帐篷、苫布等物资,在建场会议上,李子元处长介绍了八五〇农场建场经验,公安厅赵去非厅长对新建劳改农场的意义和任务作了说明、指示。次日,给每个建场单位首次拨资金2万元(支票),并自带现金一千元。然后由各场建场负责人代领本场工作人员,奔赴各自的建场地点,省公安厅为配合建场工作,分别在北安、嫩江两处派驻工作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中转各新建场的生产资料,及物资调拨供应工作。其它生活资料由各新建场自己解决。1955年9月12日,负责七星泡农场建场的首批人员,在李森的带领下,抵达嫩江镇,开始了七星泡农场的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