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1956年的建制 1956年,农场的建制是总场设场务委员会,为农场场务决策机构。王书春任党总支书记兼场长,李森、李守乃为副场长。场务会下设办公室、管教科、政工科、经理科、基建科,场直单位有供销合作社(业务归县商业局领导)卫生所、仓库、驻嫩江办事处。总场下设三个作业站,称为一、二、三作业站,俗称中站北站、南站、作业站为管教大队级编制,下设管教中队、大队设教导员、副教导员、大队长、副大队长、管教干事、政工干事、生产干事等、中队设正副中队长各一名,小队长2—3名,各作业站的主要任务为改造罪犯和农业生产。 农场编制示意图
1956年10月26日,场党总支扩大会议决定各作业站改为分场,原中站为一分场,北站为二分场南站为三分场。并在现十九队开垦荒地,准备筹建四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