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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开荒建点,扩大经营规模

第六节 开荒建点,扩大经营规模



  全场可开荒面积为138万亩。到1959年底已开荒28万余亩。为扩大耕地面积提高粮食总产量,1960年,农场决定开荒建点,扩大经营范围,开始新建14、15、16三个分场。根据嫩江县春旱秋涝的自然气候特点。从各分场抽调人力、物力和机械力量,组成专门开荒领导班子:由副场长崔彦德统一指挥,分三个点进行春季开荒,共开荒9937亩。农场决定本着当年开荒,当年收益多打粮的精神,春开春播6450亩。1962年,全场耕地面积为328,250亩。
  同年7月,为加强新建分场的领导使土地连片,决定新建14分场,划归7分场所属作业站,新建15分场归3分场的所属作业站,新建16分场划归二分场所属作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