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发展壮大的集体、个体经济
第八节 发展壮大的集体、个体经济
三中全会后,农场贯彻中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清除“左”的干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农场允许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多种经济形式并存。
1981年6月,农场召开发展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场长刘殿义在会上作了《充分利用粮食资源,积极发展了多种经营》的报告,对开展多种经营工作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
1、巩固发展养鱼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2、扩建酱菜厂,满足本场职工需要,打入外地市场。
3、搞好职工生活需要的副食品生产;抓住蔬菜生产,保证冬季新鲜蔬菜供应,发展肉食品生产,发展豆制品生产,增加花色品种,积极兴办粉房,搞好产品加工。
4、组织家属、待业青年搞好山产品采收。
5、发挥全民、集体、个体三方面优势发展养殖业。
制定了发展多种经营的有关政策:
1、集体工人的培训、分配,各项待遇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办法执行。
2、搞好饲料供应,对个体向国家交售的肉、蛋、奶等畜牧产品,按标准分别供应不同定量的平价饲料。
3、全面规划,保护自然资源,不经农场批准不准擅自开荒。
4、保护和支持个体经济。
5、全民所有制企业要互通有无,搞好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场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
6月10日,由劳资科、武装部、宣传部等单位联合组织全场466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政治训练和军事训练,通过集训提高了待业青年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提高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为在全场成立集体生产队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7月份,通过体检,由个人申请、劳资科审核,报九三局批准录用集体所有制工人,576人,成立了31个集体生产队。农场下发了《关于发展多种经营,多种经济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30号文件。对企业形成、经营范围,管理体制和有关收益分配,财务管理,职工劳保、福利等具体问题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由于党中央的、政策英明,农场的集体和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为了便于领导和扶持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1983年农场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印发了《劳动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的场办发24号文件。具体规定了劳动服务公司的任务和管理体制。4月1日,场发33号文件《关于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的有关规定》,对集体企业的生产责任制,承包办法,奖励办法,财务管理,对外劳务结算等问题作了详细可行的规定,使集体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
1984年8月,根据九三局劳动服务公司规定的:录用集体工人的条件,场劳动服务公司重新对所属集体企业的职工进行考核、体检、填表,报九三局劳动服务公司和劳资处审查后上报嫩江县劳动服务公司审批,共800余名被批准为正式集体所有制工人。
集体企业经过发展壮大,经营项目以农业为主,兼营养殖,商业、饮食业等,集体企业的产值,利润,人均分配等都达到了最好水平。年总产值达69,4万元,经营利润45,7万元。集体企业的蓬勃兴起和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解决职工子女就业,发展农场经济,作出了大量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