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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耕作与轮作

第三节 耕作与轮作



  耕作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和自然条件下,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我场耕作历史的演变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56年至1960年,这一阶段以习惯换茬为主,作物种植比例失调,麦类和谷子的面积过大,大豆的比例偏少。五年平均仅占播种面积的22%,最少的一年仅占17.8%,重茬现象严重,土壤耕作上执行的是苏联威廉斯的方法,即全面耕翻,耕深达18至22厘米,这一阶段的连年耕翻,对加速土壤熟化,消灭杂草减轻病虫危害是一项重要措施,对土壤水、气、热的调节,加速了有机质等自然肥办的分解和发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第二阶段为1961至1970年,这十年间,轮作形势有些进步,但仍以换茬为主,部分生产队突出了麦、麦、豆三区轮作和麦豆麦杂四区轮作,对作物比例也进行了适应的调整。十年小麦的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50%,大豆占28.6%。杂粮21.4%,作物的比例日趋合理,在土壤耕作上仍然以连年耕翻为主。1964年开始试行马尔采夫耕做法,即耙茬深松,但由于相应的机具和措施配合不好,收效甚少,推行面积较小。马尔采夫耕使法认为,土壤连年耕翻,会使微生物生命活动条件导向强烈的好气性分解过程,会破坏微生物的群落,破坏土壤的团粒结构,因而降低土壤肥力。这一理论提出,对当时的传统耕做法打击很大,把土壤耕作改革和发展推进了一步,我场在1961年对豆茬耙茬耕法开始试验。先后在三、七分场试验耙豆茬种小麦,当年耙茬16,260亩,以后逐年扩大耙茬面积,到1967年,耙茬面积48,350亩,全部播种小麦,占全场豆茬面积的60%,降低了机械作业成本,以后的几年里,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影响了农业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加上机具自然条件等因素,耙茬耕作又有了回落,直到1972年以后,才又在全场全面推开,实践证明,耙茬耕法对当时春旱严重的年份增产幅度较大,同时也起一定的抗涝作用。据1967年调查,平均比秋翻地增产18—20%。
  第三阶段为1971年至1985年。在这一阶段时间内,我场的耕作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逐年向轮作、耕作、种子、施肥、植株的五制配套的农业流程方向进展,一些连队的轮作形式是六区轮作,即麦—麦—豆—麦—杂—豆。相应配合的土壤耕作为深翻—浅翻—耙茬深翻一浅翻一耙茬,也有的生产队施行远三区、近六区轮作制。目前,我场主要轮作形式有:麦—麦—豆三大区轮作,麦—豆—麦—杂四区轮作和麦—麦—豆—麦—杂—豆六区轮作。这三种形式中占主要面积的是三大区轮作,这种轮作形式使重茬小麦太多,造成粮食减产、土壤耕作在1978年推广了大犁代深松铲的深松法。1983年又推广了尖山农场的松耙耕法,但都没有坚持下来,土壤耕作仍然以麦茬年年翻,豆茬原茬耙的传统方法为主。1984年购进了一批液压耙后,提高了耙茬质量,已进行小面积耙茬试验,尚没有推广开。 农业生产情况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