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重大机械人身伤亡事故
第九节 重大机械人身伤亡事故
1962年3月15,电焊学员张书义焊气油桶,事前他没有把盖打开,违犯操作规程,在施焊过程中,由于桶内产生强烈气体而爆炸,张书义当场被崩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964年5月,四分场热特—50驾驶员张学义由场部往回运木材行至西大岗下坡处,由于车载过重,加之操作不当,刹车过晚,致使车速过快,造成翻车事故,当场将拖车上的2人砸死,一人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学文受到刑事处分。
1974年10月1日,2队热特50去格球山农场买酒返回途中,机车带病行驶,由于方向盘失灵,翻入七虎桥下,驾驶员黄祖恒当场死亡,伤二人。
1974年10月,24队东风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黄继业擅离职守,由学员周其春出车,工作至下半夜,发现后面起火,经全力扑救无效,将新进的东风自走联合收割机烧毁,损失3万余元,驾驶员黄继业受降一级工资和行政记过处分,学员周其春受记过处分,
1983年6月25日,12队机务工人杨玉泉驾驶6911轮式拖拉机在东山采石场拉石头,下坡时因坡陡,拖拉机无刹车装置,造成翻车事故,杨玉泉当场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