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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 林业发展概况



  林业生产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从1958年—1960年为第一阶段,主要营造农田防护林带,三年共营造农田防护林2,719亩。同时大力发展果树,这三年共植果树面积为2,311亩,在虎山农场四分场(后为七星泡农场四分场)建立大型果园一处。这阶段造林多采用大网络多行带的设计方案,带间一般为300—700米不等。多数在农田边缘和地号间隔处造林,林带宽度为12—14米,结构均为乔木组成,树种以杨树为主,也有部分林带为落叶松带。
  第二阶段为1961年—1970年。这阶段林业生产稳步发展,累计造林面积6,070亩。林带多设计在公路两侧和农田边沿地带,树种有杨树、樟子松、落叶松、水曲柳、榆、槐等。但因水曲柳发青晚,落叶早,而且生长缓慢,影响了防风效果。这阶段因飞机撒施24—D丁脂,使大面积防护林带不同程度的受到药害。
  第三阶段为1971年—1973年,新造林3,090亩,但由于重数量,轻质量;重造林,轻管理,致使草荒严重,成活率很低。同时人为耕翻毁林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施化学农药,药死大面积人工幼林。
  第四阶段为1974年—1985年,这阶段重视林业生产发展,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林业工作基本走上正轨,十一年累计造林面积为64,484亩,是1974年人工造林面积总和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