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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果园与水果生产

第六节 果园与水果生产



  1956年,原虎山农场从绥棱引进草莓苗500棵试栽。1957年开花结果,同时就地挖回野生山丁子树苗定植,当年嫁接成功,栽植340株,果树嫁接后长势良好。
  到1960年,栽种果树2,238亩,其中大苹果75亩,李子180亩,犁75亩,樱桃22亩,草莓15亩。1961年开花结果。1969年,果园产量达到高峰,年产果833,100斤,水果品种也发展到百余种。其中大苹果类有黄奎、红奎、祝光、香蕉等10余种、小苹果类有黄太平、花红、大秋、海棠果、五香果90号奶果等30余个品种,核果类有李子、杏、樱桃等10余种,其中李子又分60多个品种。浆果类有草莓、醋粟(灯茏果)等。梨有大香水,小香水,秋子等10余种。由于实行科学管理,果园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都落实了生产责任制,技术员刘长海具体负责果园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场内每年大约销售100,000斤左右,其它全部和嫩江县果品公司订立了包销合同,地产果除了满足嫩江县需要外,还外销到吉林、北京等地。为了延长供应地产果时间,1967年在四分场建立冬贮半地下果窖一处,储量为50万斤。
  果园繁育果树除满足自栽自繁外,每年销往吉林、辽宁、北京等地1—2年生果苗50万株。从建果园开始,不要国家投资,采取以短养长以副养树自负盈亏的办法,大力发展养蜂。自1963年起,果园连年盈利。
  1970年,由于十年浩劫造成的混乱局面,使大面积果园草荒严重,技术无人敢管,防寒不及时还提前解除防寒草,促使气温加剧变化,果树严重受到冻害,同时以试验为名,无依据的加大用药量,使果树落花落果。秋季又第二次开花,促使果树本身积累的营养物资全部消耗掉,加之无政府主义严重,毁林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果树大面积死亡,1970年产果380,200斤,比1969年减少119%,以后产量逐年下降,至1975年果园全部报废。
  1980年在场部中心苗圃新建果园225亩。1983年在东山林场栽植黑加伦450亩,生长情况良好。1984年已开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