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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材

第四节 建材



  建场初期建筑所用木材,主要靠清林、就地取材,建造成部分临时住房。1956年—1970年,建筑用的木材,主要依靠国家调拨。1971年后,国拨木材逐年减少,木材来源主要靠本场组织,力量,到黑河市二站、三站等林场采伐,每年约采伐二千至五千立米。
  自1972年开始,农场水泥用量逐年增加,除国家按基本建设计划拨给部分外,不足部分均由农场物资部门采购供应。
  建筑用的石头和砖、瓦自产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