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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个体工商业

第八节 个体工商业



  1982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第一次发展了三户个体专业户,其中经商的两户,被服一户。
  1983年,又有十九户个体户相继开业,其中经商九户,加工业六户,修理业四户。
  1984年,国务院一号文件发表后,农村各项经济政策全面开放,提倡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在一号文件精神的鼓舞下,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到年底发展到四十七户。首次出现了两户个体饭店。
  1985年,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到年底全场个体经济发展到八十六户,其中:经商二十六户,饭店三户,理发三户,修鞋三户,修自行车一户,油房四户,做豆腐三户,修电器两户,运输业五户,旅店二户,酱菜四户,美术社一户,白铁社一户,粉碎饲料五户,糕点五户,大果子铺五户,贩运五户,照相二户,被服六户,挂面加工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