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管理
第三节 交通管理
一、建制沿革
1974年末。设一名交通安全员。1977年由机务科设交通安全员。1978年成立工交科。1979年工交科撤销,农机科设交通安全员1人。1983年九三局交通处正式任命顾振铎同志为交通监理,签发了交通监理证书。1984年撤销农机科,成立农机公司,不设交通安全员,交通监理在劳资科合署办公。
1985年6月场成立交通管理站,顾振铎任站长(队级)交通管理站行政上隶属九三交通处领导,业务领导隶属嫩江县交、通科。
二、交通管理
年审、年检:
农场的年审年检工作是由嫩江县交通科与农场的交通监理共同进行。每年3月—5月进行一次春季检查,10月至12月对全场所有的机动车辆进行一次技术状态全面检查,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交通监理全年坚持三分之二的时间上路进行路检、路查,取缔驾驶员违章、检查车辆安全装置。
安全教育:
场领导重视汽车运输和行车安全工作,分管机务的副场长亲自抓,其他各位场长也经常过问安全工作,驾驶员在工作中刮一下汽车翅膀就给一个警告处分。碰坏保险杠和水箱就下放生产队劳动锻练,所以,汽车肇事比较少。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机动车辆逐年增加,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大批新学员顶岗作业,加之“文化大革命”中取消了技术教育,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又跟不上。交通肇事时有发生。特别是1970年至1980年间,汽车队交通肇事最多,经常发生翻车、撞车肇事。
1980年,国务院发起开展5月交通安全月活动,—规定今后的每年的5月为安全动活月,农场领导也开始重视交通安全,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基层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981年,为了便于检查基层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基层有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日记本,职工每人一本安全教育手册,记录着每个职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全场每年还开两次全场性大会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标语形式广泛地宣传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和违章的危害性,车队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领导议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85年,汽车队被嫩江县交通局评为安全“甲级单位”。
历年发生的较大交通肇事:
①1964年1月12日,刘列林驾车去六分场装粮,与张朝义驾驶的汽车相撞,张朝义被撞伤,机体被撞坏,损失人民币5.000余元,刘列林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②1968年,邵国明驾驶解放牌车去嫩江,在嫩江农场处,汽车档泥板将一个小女孩刮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邵国明受缴销驾驶执照,开除车队处分。
③1970年,刘列林驾车去山里执行任务。到嫩江以后,为了办私事,将车交给非驾驶员王占海驾驶,于139公里处翻车,将车上的1名农工当场砸死。1名林场会计造成重伤。刘列林受记过处分,缴销驾驶执照6个月。
④1979年11月6日,宋德宝驾车去嫩江返回,于黑嫩公路6公里处与军车会车,没有认真观察路面,将路旁骑自行车的人员张树青左腿撞断,经济损失达3,038.74元,宋德宝受缴销驾驶执照,改为修理工的处分。
⑤1980年11月4日,冯宝林。张宝路二人驾驶07—71753号解放车去嫩江,于嫩江林业检查站处,与对面开来的山河农场汽车相撞,对面汽车被撞坏,冯、张二人的汽车达到报废程度,经济损失15,000余元,冯宝林、张宝路二人受缴销驾驶证、学员证,行政记大过,降级,下放生产队劳动处分。
⑥1980年,顾旭林驾驶布切奇车拉水,在场部水塔处,由于汽车无刹车,将一名女孩当即压死,农场给死者家属800元,驾驶员顾旭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⑦1981年2月22日,关建军驾驶汽车由嫩江运播种机三角架返回,行至场部西大岗与基建队的胶轮车相会,由于三角架超过大箱板高度,将胶轮车上的工人崔成书撞死,工人宋宝德刮成轻伤。关建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监外执行。
⑧1983年2月4日,赵井会、刘继江二人驾驶1—43号解放炮车上山拉木材,于黑嫩公路38公里300米处,遇牛急刹车,由于路滑车尾打横,将道班工李景德(山河农场)挂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刘继江受吊扣驾驶证1年,赔款200元处分,赵井会受缴销学员证1年,罚款100元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