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管理
第四节 物资管理
1、管理体制:
1956至1958年,由于农场规模小,基层单位少。这个时期农场对物资的管理是:由总场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设库,统一供应。1959年三场合并后,为了物资供应方便,及时在各分场都设了分库一但仍执行总场统一计划,统一采购,各分库所需物资由科内总库统一批发。1980年为方便基层的物资供应,在一分场北原一分场服务部的基础上,建立了七星泡农场物资一分库,同时撤销了各分场的物资库,这样既解决了物资统一管理,也方便了一、四分场的物资供应。1983年为了物资统一管理,撤销了一分库,一切物资均由农场物资科仓库统一管理。
2、物资采购:供销科依据经批准的年度物资采购供应计划,综合生产和建设的需要,按季分月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并规定必须由总场统一采购,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采购,采购人员在执行采购任务时,必须依据采购计划中所列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
物资管理。①保管员对所到物资,必须根据采购计划和发货票进行核对验收,凡进场物资,都必须经保管员验收签字后,财务才给予报帐。
②物资经验收入库后,保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对主要机具配件等要按时清洗涂油,保证配件完整无损。
③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资,要单独保管,并做到严格执行领用发放制度,以防发生意外。
④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在库物资,要按种类不同,分别放在货架上,配件要按顺序号及规格、分别放置,并设挂标签,以便于发放,盘点工作
⑤仓库保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如因特殊情况(如病假),确需他人代管时,需经领导批准:
4、物资发放。
①凡到仓库领取物资,领用单位必须先到科内的财务室办理领料手续,保管员必须见领料单付货。
②化肥供应,由供销科根据生产计划的需要量,汇总上报上级物资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货,农场生产科负责分配指标,货到后由物资科见收货验收单和使用单位进行核算。
③油料供应。为保证油料供应及时,科内设七台解放油槽车,每台车分别承包6—7个生产队,生产单位收到油料后,在票据上签字验收,科内见验收单按月结算。
1976年以来,物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库都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库内卫生清洁,物资摆放整齐。1980年以来,物资科及配件库先后三次被评为农场先进单位。
5、商品检验。
1981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商品检验机构,供销科同时配备了照相机等商检器材,从此对所进场的机器设备和主要配件,均做到认真检查。进口的E—512型联合收割机部件出现了一些问题,一部分机车进场时间短,刚刚作业就出现故障,引起商检部门的重视,在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指导帮助下,通过商品检查,把部分不合格的部件详细登记造册,有些不合格的部件还做了照相,后经外贸单位与外商谈判结果,外商承认部分配件确实不合格,并包赔损失四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