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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工来源

第二节 职工来源



  (一)1955年建场初期,从本省肇东、肇州等地招收工人40余名,到场后主要做马车驭手。
  (二)为解决劳改工作干部的不足,1956年。由省公安干校分配来场部队转业军官151名。
  (三)1964年为解决技术工种人员之不足,从齐市及鹤岗接收下乡知识青年252名。这些青年来场后多数充实到修配厂、汽车队、和作会计、统计工作。  
  (四)1967年4月8日,由公安部机关农牧场合并时移交来职工396名。  
  (五)1968年“文革”期间,为充实公、检、法新生力量,从辽宁独立二师和黑龙江独立二师分配来场转业兵59名。
  (六)1969年分配来场望奎县复员兵180余名。
  (七)1968年至1977年共接收上海、天津、哈市、齐市四大城市下乡青年10,790名。这些青年从1970年开始到1985年止;通过参军、升学、困返、病退等原因,共离场10,176名。   历年接收城市下乡青年表



  (八)知青大批返城后,劳力十分缺乏,有的生产队连机车都开不出来,为解决劳力严重不足,经九三农管局批准,于1979年4月从建边农场调入职工388名。  
  (九)职工子女就业,这是农场劳力的主要来源。1970年,根据国家“关于农场子女毕业后,属于自然增长,农场可自行安排就业”的规定,对1967年以前的毕业生,都做了自行安排,据历史资料记载,从1968年开始到1985年至,共安排职工子女就业4,257名。 历年安置职工子女就业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