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十八章 法庭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8年秋,成立了乡政府,同时成立了派出所,场内民事纠纷,由乡政府和派出所负责。乡政府撤销后,由派出所负责全场的民事调解工作。
1961年后,由法庭和乡人委负责。
1978年4月15日,建立七星泡农场人民法庭,隶属嫩江县人民法院领导,当时工作人员两名,负责人韩振君,同年底,法庭工作人员四人,庭长关国志。
1981年,张文学任法庭庭长,1983年8月1日,改称九三农垦法院七星泡人民法庭,在业务上,隶属九三农垦法院领导。1984年,法庭工作人员五人,荣丰义任庭长。1985年荣丰义任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