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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狱内侦察

第五节 狱内侦察



  为掌握犯人在改造中的情况,防止犯人越狱逃跑、暴动,及时有力地打击反改造分子。各大队均配备一名侦察干事。
  1962年,美蒋叫嚣反攻大陆时,少数在押犯人蠢蠢欲动,梦想变天复辟,为适应当时的形势,打击罪犯的嚣张气焰,采取相应的侦察措施,适当调配和使用特情人员。1960年六分场破获一起武装警察董占荣与犯人谢廷有合谋组织的阴谋暴动案。1964年七分场破获一起犯人张彬等三人密谋逃跑案,分别予以惩处。
  从建场截至1965年,本着“必须与可能的原则”,积极而慎重地在“危险”分子周围、重点部位,没特情人员五十人。其中犯人二十二名,就业人员二十七名,基本工人一名。特情人员成份:历史反革命三十四名,现行反革命一名,一般刑事犯罪分子一名,坏分子十三名,基本群众一名。
  为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对原有的特情人员进行了一次整顿,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属于四类分子,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对人民内部犯法分子,进行树立荣誉感的教育;对工作表现好,起作用的特情人员,分别予以奖励。其中一名减刑,两名记功,二十一名受物资奖励。对少数不起作用的特情人员进行清洗,从而使狱内侦察工作有了新的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