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学教育 第一所小学由教师赵阳春一人负责学校的教学及其它工作,校舍是一栋拉哈辫土房。1957年至1958年学校发展为一至六年级三个复式班,学校工作仍由赵阳春负责。
1959年三场合并,学生增多,学校随之扩大,开设一至六年级六个单班,每班学生三十多人。
1960年,全场已有小学十一所,学生总数为715人。1962年农场为学校建教学楼一栋,面积为1025平方米。 场直小学
1964年,全场共有九所小学校,其中初级小学三所,高级小学二所,完全小学四所。至此全场普及小学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全日制教学,在校小学生达1,266人,适令儿童入学占98%以上,比1963年上升12%。
1965年,学校全部执行不足九个月的教学计划。全场有小学四十七个班,其中包括一个幼儿班,在校生1,418人,比上年学生总数的1,262人增加12.2%;占适令儿童总数的93%,教师65人比上学年增加20%以上。正式教师21人,占教师总数的32.20%。其中,国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1名,占教师总数的16.3%。
“文革”前农场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学秩序井然,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照“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从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抓起,讲理想、讲道德、讲礼貌。同时;还广泛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在考试制度上,严格遵守考试制度和升留级制度,老师认真教、学生努力学,教学质量较好。
十年动乱期间考试制度遭到破坏,实行开卷考试,此期间,升留级制度被废除,小学毕业时不考试,升中学时连班升级。
粉碎“四人帮”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及《中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恢复和健全了考试制度和升留级制度,全部实行闭卷考试,考生成绩达不到六十分者,不予升级。
全场各学校的教学设备,体育器材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保证了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