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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1964年,七星泡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1975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组织,刘玉删、穆文华两人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下设办公室,由穆文华、秦英枝、马凤江三人负责办公室的工作,场党委为使全场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下来,做了具体规划。
  1976年初,总场职工医院举办了计划生育手术队学习班,提高医务人员的手术水平。全年共1,100人次,做绝育、上环、人工流产等手术190例,无任何伤亡事故,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77年,场党发一号文件决定,为保证人口增长率降到11‰从1月15日到2月1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场计划生育大会战,要求三孩以上,年龄40岁以下的育令夫妇一律采取绝育措施,现有两孩、年龄四十岁以上的夫妇必须采取节育措施和绝育术,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对不响应晚婚和计划生育号召,1976年生三胎以上的,不管党员、干部、还是工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劳模和模范团员的人,一律撤销其荣誉称号。
  1979年,除执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暂行规定》以外,还规定了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鼓励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控制第二胎,对终生只要一孩的育令夫妇,发给独生子女证,年终发给儿童抚育费40元,到14周岁止,对超指标生育者征收多子女费14年,按其父母双方工资的100%征收。对有生育能力,终身只要一孩的夫妇,退休时加发5%退休金,对实行计划生育而进行结扎、人工流产的分别给予以下营养补助:豆油1斤、鸡蛋5斤,做人工流产者给补助现金5元,结扎的补助10元。1980年,农场还大力开展一孩化,对独生子女进行“三免费”,即入托、入学、治病免费;三优先,即看病、住院、用药优先。职工医院设立独生子女病房,计划生育作为提干、升级、培养党员积极分子的一个考核内容,全场有186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抚养费增加到50元。
  场党委规定:1981年一孩申请独生子女证率达不到90%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超过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妇,每超过一周岁发给奖金10元。  
  在元旦到春节期间,开展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召开各种会议171次,有32,780人次受教育,放映幻灯,出黑板报40期,受教育面:干部100%,职工家属950%。做女扎8例,上环36例,人工流产26例,中期引产7例。843对一孩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占97.4%。
  工作中建立“包人、包思想,包规划、包措施、包落实”的五包制度,开展“四必谈”,即:“未婚青年必谈,新婚夫妇必谈,一孩夫妇必谈,重点对象必谈”。对计划外怀孕采取一放、二扎、三刮措施,使全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28‰,独生子女率达到100%,一孩率达到82.77%,节育率达到100%。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8.20‰降到了5.74‰。 历年计划生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