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四章 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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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系统改革
1984年以前,教育系统的体制改革经历了由场政工部兼管、文卫科统管、科校合一、科校分设的体制改革阶段。
1985年,农场成立了教育中心,定编7 人,三所学校(小学、中学、职业高中)管理人员定编9 人。各学校不设财会人员,三校的财务管理由教育中心负责,教育中心负责教育工作的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育经费由农场年初一次性拨给教育中心,由教育中心全面掌握使用。
1986年,农场撤消教育中心,成立教育科。同时撤消了教育中心的会统人员编制,各校的财务工作由场计财科负责。农场核拨的教育经费直接划拨到各校,由学校独立掌握使用。
1987年,场发[87]61号文件规定,对生产队区域内学校的费用,除了教育经费和人员工资之外发生的费用,按入学人数,由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均摊。
1988年,教育科以中央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和农场1988年改革方案为依据,对体制、工资制度、奖金制度、财务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体制改革:对队级学校进行改革,在不增编的前提下对25所小学校进行联校管理,设立校长,队级学校设负责人,设立5 个联合小学。联合小学校长由教育科聘任,组织部批准,队级学校负责人由联校校长聘任。工资改革:在场核定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教职员工工资实行月薪月计。在奖金制度改革上,全场各学校教职员工的奖金与教学成果和工作实绩挂钩。只要完成教育教学的年度任务,经费不超支,场直三所学校和基层五所联合小学各自提取工资总额的10%作为奖金,各校长可提取奖金总额5%,作为校长奖励基金。财务管理:鉴于部分生产队代管小学校财务有实际问题的情况,对小学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场直三所学校的财务工作仍直接由场计财科管理,教育经费由年初一次核定。基层25所小学的经费由场计财科年初核定,由教育科再按各队级校的情况核定,核定后由各联校校长掌握使用。场直小学财务人员统办基层各小学财务业务,不再由生产队代管财务。
1992年,七场办发[1992]25号文件,下发了《七星泡农场教育改革总体方案》,对教育系统进行了体制改革。农场成立教育委员会,统管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委主任由分管教育的场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场长聘任,教委委员由计财、组织、劳资等部门领导出任,原教育科改为教委办公室,教委副主任任主任,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下设普教、职教、内勤、督学、财会五个岗位,定编7 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法人代表,对内外全权代表学校,校长由教委提名,场党政班子研究,场长聘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场长聘任,教导主任由副校长提名,校长聘任,全员实行合同制。农场按教育系统定编人数实行财务包干,年初一次核定给教委,教委再根据各校定编人数分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教委在银行立户,农场计财科定期拨款给教委。场直小学、中学、职业高中单独设立了财会人员,三校财务工作直接对教委,不再对计财科。
1994年,农场对教育系统实行了经费包干责任制,采取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方法。超支扣发奖金的40%,节余留用下年。并且对教育系统内部也要求实行费用包干,同时,每人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拿出300 元和奖金捆在—起使用,作为浮动工资。个人分配与经费包干指标、业务工作目标挂钩。
1995年,农场对教育系统继续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经费层层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个人收入(每人每月拿出50元)与经费包干指标和政绩考核挂钩,通过实行经费包干,全场教育经费比1994年下降了25万元。
1996年,农场对教育系统加大了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双向选择、双考上岗、场长聘任、动态管理”的能人战略。对教职员工实行“双考”上岗。全场教育战线职工434 人,上岗330 人,占76%,下岗104 人,占24%。并按照“事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脱钩、放权、搞活”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的内部运行机制,加大了工资的活化额度和方式。对经费采取了“年初一次核定,合同固定,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
1997年,农场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加快素质教育步伐和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为前提,以双向选择、双考上岗、尾数下岗、动态管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加大了教育系统的改革力度,完善了教育管理。并以七场发[1997]1 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1997 年七星泡农场教育改革方案》,进行了教育体制改革。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委办,代表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全场各级各类学校行使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等职权。教委办下设督导室、教研室、幼儿园及基层生产队小学。对各校进一步完善了校长负责制,健全了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人事变动、大项开支等重大事宜,由校务委员会决定,并上报社区和集团把关审批。下半年小学实行了集中办学,在1997年年初定编的149 人中,下岗了60人。
1998—2000年,农场对教育系统未进行重大改革,在过去的改革基础上,巩固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运行机制。
二、卫生系统改革
1984年以前,卫生系统的体制改革经历了卫生所主管、文卫科、卫生科、科院合一的体制改革阶段。
1985年,农场成立了医疗服务中心,将卫生科并入医院,负责全场医疗、防疫、计划生育工作。医院和各卫生所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在医务行政上是行政管理关系。设管理人员编制7 人,实行院长书记负责制。费用由农场一次核定拨给,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1987年,场发[87]61号文件规定:生产队的卫生所是为全队人口服务的,除了人员工资、医药费用、医疗器材之外所需的费用,如卫生所的房屋维护、取暖、供水等福利事业,均由受益对象承担。
1988年,七场发[1987]61号《七星泡农场一九八八年加快深化改革方案》中出台了卫生系统奖励办法,即奖金与农场经营成果脱钩,奖金额为基本工资总额的10%。
1992年,下发了七场发[1992]23号文件,卫生院和卫生科进行了合署办公,负责全场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工作。下设计生办、防疫站。
1994年,农场对卫生系统实行了经费包干责任制,其原则是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超支扣发奖金的40%,节余留用下年。并且对卫生系统内部也要求实行费用包干,同时,每人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拿出300 元和奖金捆在一起使用,作为浮动工资,个人分配与经费包干指标、业务工作目标挂钩。
1995年,农场对医院继续实行院长负责制,下属科室聘任制,工作人员三岗制,经费包干指标到科室,按分级管理要求下达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两个指标与个人收入(每月每人拿出50元)挂钩;基层卫生所聘任制,工作人员三岗制,个人工资和津贴收入与目标考核(500 分)挂钩,卫生所费用经卫生科审批后可转计财科。
1996年,农场对卫生系统加大了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双向选择、双考上岗、场长聘任、动态管理”的能人战略,对卫生系统职工实行了“双考”上岗。全场卫生系统职工156 人,上岗134 人,占总数的86%,下岗22人,占14%,并按照“事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脱钩、放权、搞活”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了卫生系统的内部运行机制,加大了工资的活化额度及方式。对经费采取了“年初一次核死,合同固定,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
1997年,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卫生系统内部的改革,转机制,增效益,使医院经费逐渐由差额拨款向自收自支过渡,构建了院科两级经费管理、两级核算、两级分配、质量效益双重目标控制的新的管理体制,并以七场发[1997]1 号文件形式出台了《七星泡农场卫生系统改革方案》,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集团公司1997年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医院除院长、书记由农场场长聘任、任命外,行政副职一律由院长聘任或解聘(征求书记意见)。对下实行科主任(副主任)卫生技术人员聘任制,工人全员合同制。继续推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科长一人担,坚持四位一体的统一管理,统一领导,院科站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
1998—2000年,农场卫生系统未进行重大改革,在过去的改革基础上,巩固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