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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林政管理

第五节 林政管理



  农场从1958年开始造林,到2000年用了40余年的时间共造林4.4 万亩,加上原有天然林2.8万亩,灌木林2.4 万亩,全场有森林9.6 万亩。随着农场森林资源的增多,林政工作也得到了加强。从1986年起林政工作就由专人负责,到1988年底林业管理站的林政工作由郑海峰、马铁仓、单福兴等担任。下设四个兼职护林员,农场划分四个片区,分别是刘宝林、赵永昌、崔保利、佟巨坤。每人负责所在片区的天然林及人工林的防护检查工作。1990年由于林业管理站的领导机构调整,全场护林员也进行了新的安排,林政干事为郑海峰,另设2 个专职护林员。
  1994年,由于速生丰产林整地人员增多,林政案件也相继发生,林政工作已成为林业工作的重点。到1996年林业公司设置的专职护林员由最初的4 人增至10人,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全场林政案件处理及护林防火工作,同时推行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建立林政管理制度。1998年结合农场总体改革思路,林业公司改制为林业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了减员增效的用人机制。设立了森林资源管理部,护林员减至7 人。建立了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实行了百分考核,年终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作中,他们坚持“依法护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加强了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管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由于近几年林政工作要求严,管理力度大,虽然林政案件时有发生,但从未出现大案要案。从1986年至2000年,共查处林政案件56起,查处人员27人,罚款78960 元,保证了农场森林资源的安全。
  2000年由于天气高温少雨,农场落叶松人工林发生落叶松毛虫危害,面积达1064亩,经过林业科人员的积极防治,采用药物和人工灭虫方法,把林木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控制了虫害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