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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1981年末,接收汽车队油库,成立加油站,到1986年保管员增至3人。
  
  1987年末,汽车配件从汽车队交由物资科经营。
  1992年,时运良调入任加油站专职主任(副科级)。1993年投资120 万元建成了九三管理局规模最大的加油站。当年销售柴油200 多吨,汽油900 多吨。并且购进三台油槽车,加上原有的两台车一共有五台东风油槽车,是九三管局运油能力最强、装备最好的供油单位。
  1993年底,农场组建了经贸总公司,物资公司隶属其下,同时将货场划出物资公司,直接归经贸公司管辖。
  1994年石运良退休,马风海任油库主任,重新改造了加油管道。
  1995年,经贸公司撤消,货场又归回物资公司。由王文祥任主任,1996年底退休,由凌建成负责。
  1995年以后,各单位燃煤大都自行采购,物资公司就不再经营大宗煤炭。
  1995年初,根据农场1995年改革方案,撤消生产队的经济实体。生产队的管理人员属农业总公司的派出人员,生产队的一些后勤人员归口管理。这样生产队的油料库、物资配件仓库和化肥、农药都收回物资公司。共收回物资配件金额合计1403644.1 元(不包括农药和化肥)。同年在生产队设立了物资分库。根据生产队的规模和距离场部的远近,每个生产队设定岗位职数2 —3 人,专、兼职完成油料、物资配件、化肥、农药的保管、领料、发放任务,核算员由农场配备的财会实习生担任。
  服务费从生产队销售的各种物资中提取:提取化肥售价的1%,配件、物资售价的2%,油料的批零差价。每个生产队服务费总额的65%留给生产队付保管员、领料员工资。20%作为领料车的运费,15%用做分库的折旧、维修和改造费。这35%上交到物资公司统一使用。
  1995年是物资公司在岗人员最多的一年,书记1 人,经理1 人,副经理1 人,计划员2 人,财会室4 人,采购员1 人,分拨员6 人,保管员8 人,油库7 人,车队8 人,门卫3 人,内勤l 人,货场6 人,分库67人,共计116 人。(不包括三名病休人员)
  1996年,分库配备了专职主任,由马风海担任。王景新被派到油库任主任。
  这一年,财会实习生撤销,核算工作由领料员兼任,并且负责化肥、农药的保管。油料和物资配件由一人保管。这样每个生产队只设2 人。有的生产队的部分职能由兼职人员完成。每个生产队提取服务费由总额的65%改为100%,分配比例为:物资配件保管员25%,油料保管员25%,领料员25%,肥料和农药保管员12.5%,核算员12.5%。有的生产队的化肥和农药由粮保兼管,有的生产队的核算由会计代管,有的生产队由其他管理人员兼管。总之,完成什么职能,就分配相应比例的报酬。这样就解决了分库人员过多的问题。
  生产队设分库,是农场改革的需要,在当时是一种临时措施,起到了减少损失,保证生产,缓解矛盾,提高效益,减轻负担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局领导的肯定,为农场的改革和物资经营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997年,在增收节支上狠下功夫,控制了招待费、差旅费、装卸费、交通费的支出。裁减了临时工,节约了工资。同时又扩大了经营范围,增加了收入,首次突破盈利100 万大关,达到了113 万元。农场兑现了年初承包方案的规定,返回了30万元奖给了物资公司的8 名管理人员。
  1998年,根据改革方案规定,物资公司集中经营管理化肥、农药和油料等国家统配物资。将其他配件、二类机电、化工橡胶、低值易耗物资等全部转让给个人经营。以物资公司原有的人员为主,全公司15人筹集资金100 多万元买下上述物资,成立了11个零售商店。东震收获农机经销部,年经销额1 686251.81 元;东方红拖拉机配件商店,年经销额1235107.52元;弘钰轴承、标准件商店,年经销额818915.28 元;物资汽配商店,年经销额471575.24 元;双环配件商店,年经销额184444.50 元;物资一商店,年经销额301730.88 元;物资综合商店,年经销额169514.91 元;洪义商店,年经销额290690.81 元;顺达综合商店,年经销额27295.40元;液化汽商店,年经销额17110.40元;物资综合农机经销部,年经销额584180.63 元。
  在一年的运作中,这些经营者们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周转,农场也非常支持,及时给九三物资总公司结算划拨货款。这些经销者在为农场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也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个人的年收入都在二万元以上,销售大户收人可达十万元以上。
  1998年末,根据上级要求,燃料油的供应划归九三石油公司直接供应,物资公司不再管理和经营燃料油。油库主任王景新等14人调到九三石油公司,油槽车和加油站也都交给九三石油公司管理和经营。1999年1 月正式运作。
  1998年农场投资3677128 元,在旧办公室原址建一座4054平方米的物资综合楼。一层为商业门市用房,二层为办公室,三至六层为家属住宅,年底交付使用。同时建一栋353.4 平方米的暖车库,造价268738.54 元。这一年,物资公司的库房达到了2036平方米,办公室301 平方米,占地15000 平方米。
  1999年,货场由物资公司划出,交由粮贸公司管理。
  1999年,根据农场改革的需要,本着“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努力降低物资供应成本”的原则,进行了改革。由过去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转变为以服务为宗旨的经济实体,经营性质得到了根本改变。公司的一切费用都由农场核定,并且严格控制和考核监督。
  围绕农场“减、调、压”的改革精神,配合九三分局物资总公司集团化的运作,物资公司把过去转让给个人经营的物资配件等收回来统一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竞争上岗。最后从12人当中录取10人重新安排到不同岗位工作。
  与此同时,物资公司对生产队的物资供应实行配送。所谓配送就是生产单位缺什么物资或是配件就给物资公司综合服务部打一个电话,物资公司配有专车专人,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货送到生产队。农闲时一台车两个人,农忙时两台车四个人。一次可以送几个生产队所需要的货物。过去是每个生产队配一名领料员一台车负责领料,平均每个星期到场部来2 —3 次,每天大约有7 —8 台车到物资公司领料。自从配车送货以后,生产队的领料员、领料车撤消了,他们的工作由物资公司的四个人两台车就完成了。这样就大大地降低了生产队的成本,减少了人员,保证了生产。
  2000年,物资公司根据农场的改革方案要求,将送货车又转让给了驾驶员赵景会和张鸿雁两个人。他们以原价买下了这两台车给生产队配送货物,并且不再用配货员。过去由4 个人完成的任务现在只用2 个驾驶员就完成了,农场的物资供应成本比上一年有了明显的降低。
  生产队的分库也根据需要配备人员。规模队设立两名保管员分管油料和配件;自营队只设一名油料保管员,不再设立配件库。他们的报酬是每人每年工资2000元,规模队一人兼职的工资可得4000元,同时根据合同完成任务经考核后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
  物资公司总库的人员也比上一年又有减少,除了6 名管理人员外,还有20人。其中门卫3人,保管员6 人,分拨员3 人,分库主任1 人,业务员1 人,微机员1 人,司机3 人,返聘1人,编外待分配财会人员1 人。这一年是物资公司人员最少的一年。8 月份九三分局物资公司解体,分摊给农场库存物资价值179.4 万元。其中有一台挖掘机和大型拖车,价值65万元,其余为库存多年的陈旧配件,使用价值不大,这又大大地增加了农场的库存。
  8 月份公司又将库存的E512收割机配件运到查哈阳农场,在那里建立了零售商店。到10月末售出3 万多元配件,减少了农场的损失。12月份,为了贯彻落实九三分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农场本着“一企一策,以法规范”的原则,以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为立足点,逐渐将国有资产退出,实现民有民营和国有民营的改革目标,真正体现企业市场运作,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的管理模式。农场向物资公司派出了以杨维宏为组长的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来指导改革。结合年终决算,首先盘点仓库,对所有物资进行了鉴定分类,分出了能正常使用的零件和物资4470208.86元,积压的零件和物资2909865.37元,报废的零件和物资722640.89 元,总计到年末还有国有流动资产(库存物资)8102715.12元。
  12月23日农场出台了《关于物资公司流动资产出售实施办法》。规定了出售原则和优惠政策。物资公司经过职工大会反复讨论,报请农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于12月24日制定了《关于物资公司科企分开后物资科工作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录用办法》。
  根据九三分局物资流通企业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物资公司实际情况,对改革后物资科工作人员(不含管理人员)采取“双考”上岗录用办法。
  12月26日,农场宣布将物资公司撤消,改为物资科,只设科长和会计、统计3 名管理人员。另外设业务员1 人、保管员2 人、门卫2 人。并于当天对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了考核、考试,经考试、考核录用5 人。
           1986—2000年物资经营状况和销售数额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