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调整工资情况
第四节 调整工资情况
一、企业工资调整
1.根据农总劳字[1986]13号文件,《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两个挂钩,一个脱钩”和坚持自费原则,七星泡农场调整了职工工资。有5792人参加调整。①调整偏低标准转正定级2614人,增加工资11528 元;②套改新标准5214人,增资22094 元;③升级4615人,增资40767 元。增加工资总额74389 元,平均人均增资12.84 元。此次工资改革从1986年4 月1 日起执行。
2.根据黑企工改(1986)18号、黑劳薪字(1986)129 号和农总劳字(1987)39号文件规定,国营企业部分职工升级,此次升级总人数为5638人,其中升半级人数为1569人,增资额为8388元,人均增资5.34元,占升级人数的28%。此次升级从1986年10月1 日起执行。
3.根据黑劳薪字(1986)133 号文件规定,七星泡农场工资由五类区调整为六类区,有6232人参加调整,月增资7478元,从1986年7 月1 日起执行。
4.根据黑劳人薪字(1987)17号文件规定,按企业标准工资的10%计发地区津贴,有5295人,月增资37594 元,人均增资7.10元,从1987年5 月1 日起执行。
5.根据劳人薪(1988)4 号文件和总局黑垦局发(1989)5 号文件规定,符合参加工作时间和标准工资杠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升级。有354 人升一级工资,增资额4906元,从1987年10月1 日起执行。
6.根据黑垦局发(1989)58号文件《关于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关工资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兑现专业技术工资。有53人兑现专业技术工资,月增资466 元,从1988年4 月1日执行。
7.根据黑垦局文(1988)116 号文件和黑垦局发(1990)65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浮动工资予以固定。固定工资人数5092人,月增资50410 元,人均增资9.90元。浮动时间从1987年1月1 日起执行。从1989年10月1 日固定。
8.根据黑政发(1990)21号文件规定,进行认真考核,原则上每人升一级,有5041人,月增资63640 元,人均增资12.62 元,从1989年10月1 日起执行。
9.根据局发(1987)135 号和九垦局发(1988)89号文件精神,企业经济效益好的,九三管局下达奖励晋级工资指标,七星泡农场奖励晋级是每人奖励半级,扩大奖励面。
1987年,奖励348人,月增资1675元,人均增资4.80元。
1988年,奖励364人,月增资1784元,人均增资4.90元。
1989年,奖励422人,月增资2152元,人均增资5.10元。
1990年,奖励412人,月增资2224元,人均增资5.40元。
10. 根据省政府1990年10月10日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企业在1989年10月普调的基础上,再将部分职工升半级工资。有5047人月增资31294 元。人均增资6.20元,从1990年10月1 日起执行。
11. 根据农总劳发(1991)16号文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粮油提价补偿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精神做如下调整:
①先调整企业工资序号,工人由第四种工资标准调到第五种工资标准,有5480人,月增资10534 元,人均增1.92元。
②粮油调价变动工资标准有5783人,月增资34698 元,人均增资6 元。以上两项,从1991年5 月1 日起执行。
12. 根据农总劳发(1994)6 号文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由原工资标准干部第四种、工人第五种调到新六类区工资标准,有6193人,月增资69600 元,人均增资11.24 元,从1993年10月1 日起执行。
13. 根据九垦局发(1994)72号文件规定,1970年底前参加工作升二级1985年底前参加工作升一级半,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升一级,有5984人,月增资277329元,人均增资46.34 元,从1994年1 月1 日起执行。
14. 根据九垦局发(1995)29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正常考核增资,199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增资范围,有5311人,月增资78141 元,人均增资14.71 元,从1995年1 月1 日起执行。
15. 根据黑垦局文(1996)218 号文件规定,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结构,这次调整工资一是逐步把企业职工的各种津贴、补贴等其他工资性收入纳入工资标准;二是设立管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线。有5825人,月增资269115元,人均增资46.20 元。
二、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1.根据农总劳字(1986)1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改革,参加工资改革531 人,月增资额6849元,人均增资额12.89 元,从1986年4 月1 日起执行。
2.根据农总企工改(1986)2 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偏低工资标准,调整78人,月增资额397 元,人均增资5.09元,从1986年7 月1 日执行。
3.根据农总组字(1987)43号文件,关于转发黑工改办(1987)4 号、5 号、6 号文件的通知,调整129 人,月增资872 元,人均增资6.76元,从1986年10月1 日执行。
4.根据黑人联字(1988)15号文件规定,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三所学校、幼儿园执行此文件,有438 人,月增资3431元,人均增资7.83元,从1987年10月1 日起执行。
5.根据黑工改办(1988)10号文件规定,解决部分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问题,有41人,月增资351.50元,人均增资8.57元,从1987年10月1 日起执行。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参照执行(1988)10号文件,有149 人兑现专业技术工资,月增资1463.50 元,人均增资9.82元,从1988年4 月1 日起执行。
7.根据黑人联字(1989)4 号、黑卫人(1989)18号、黑财政(1989)31号文件规定,提高护士工资标准,有45人,月增资361 元,人均增资8.02元。从1988年10月1 日起执行。
8.1990年5 月根据国发(1989)82号文件《一九八九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523 人调资,月增资3603元,人均增6.89元,从1989年10月1 日起执行。
9.1990年7 月根据黑人联字(1990)15号文件规定,1989年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突出问题,有172 人调资,月增资2184.40 元,人均增资12.70 元。
10. 根据黑政办发(1994)16号文件《黑龙江省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540 人参加工资套改,月增资21303 元,人均增资39,45元,从1993年10月1 日起执行。
11. 根据黑人字(1995)3 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等)工资实行滚动拆平台。1994—1996年有366 人滚动工资,月增资5838.70 元,人均增资15.95 元。执行时间1994年、1995年、1996年的1 月份。
12. 根据黑人联字(1996)6 号文件《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精神,全场事业单位有570 人增加工资,月增资9847.50 元,人均增资17.28 元。从1995年10月1 日起执行。
13.1997 年12月根据黑人联字(97)32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全场公安、三校一院有635 人调整工资标准和晋升一级工资,月调标准增资9146元,人均14.40 元,从1997年7 月1 日起执行,月升级增资10582 元,人均16.66 元,从1997年10月1 日起执行。
14. 根据九垦局发(1998)10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晋升级别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等)工资继续实行滚动拆平台,1998年有192 人滚动拆平台,月增资5970.20 元,人均增资31.09 元;1999年有95人滚动拆平台,月增资3757元,人均增资39.54 元。以上滚动拆平台从1999年7 月1 日起执行。2000年有18人滚动拆平台,月增资521.70元,人均增资28.98 元,从2000年1 月1 日起执行。
15.1999 年10月根据黑人联字[1999]34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实施通知》,全场公安、三校一院和社区596 人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68100 元,人均1 14.26 元。从1999年7 月1 日起执行。
16. 公安局不在编干警,经1999年5 月转干考试,15人进入公安编,所以把事业工资调到机关工资标准,月增资362 元、人均增资24.13 元,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17.2000 年12月根据黑人办字[1999]119 号文件规定,公安局、法庭等41人晋升了一档职务工资,月增资1 175 元,人均增资28.66 元,从1999年10月1 日起执行。
三、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1.1986年5 月根据农总劳字[1986]13号文件,第九条第六项规定,未参加工资改革的人员,增加生活补贴。有1028人增加生活补贴,月增资17476 元,人均增资17元,从1985年7 月1 日起执行。
2.1986年12月根据黑政办发[1986]76号文件,提高退休金比例,有162 人提高比例,月增资1242.29 元,人均7.67元,从1986年10月1 日起执行。
3.1990年3 月根据黑政发[1990]21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提高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有退休750 名和退职297 名,提高生活最低保证数,月增资14026.18元,人均增资13.40 元,从1989年10月1 日起执行。
4.1990年根据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每人增加一级原工资,作为离退休费,有1 661 人增资,月增资17654 元,人均增资10.63 元,从1989年10月1 日起执行。
5.根据黑人联字[1991]2 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未参加工资改革的离退休人员发给工改补贴,有1021人,月增资7178元,人均增资7.03元,从1991年1 月1 日起执行。
6.根据1991年10月4 日省委老干部局口头通知,发给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112人享受,月增资1120元,人均增资10元,从1991年10月1 日起执行。
7.根据国发[1991]74号文件规定,调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龄津贴,有113 人增加工龄津贴,月增资90.50 元,人均增资0.80元,从1992年1 月1 日起执行。
8.根据国发[1992]29号文件规定,企业离退人员增加10%离退休金,有1809人增加离退休金,月增资36810 元,人均增资20.34 元,从1992年1 月1 日起执行。
9.根据国发[1992]2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10%离退休金,有152 人增加10%离退休金,月增资5604元,人均增资36.87 元,从1992年3 月1 日起执行。
10. 根据1992年10月12日省人事厅电话通知,增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有152 人增加离退休金,月增资2280元,人均增资15元,从1992年10月1 日起执行。
11.1994 年9 月根据黑政办发[1994]17号文件规定,调整企业离退人员离退休金,有1805人增加离退休金,月增资65685 元,人均增资36.39 元,从1993年10月1 日起执行。
12. 根据黑政办发[1994]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提高离退人员的生活待遇,有152 人享受生活补贴,月增资14125 元,人均增资92.93 元,从1993年10月1 日起执行。
13.1995 年6 月根据黑劳险字[1994]123 号文件规定,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费,有2016人增加生活补贴,月增资35594 元,人均增资17.56 元,从1994年7 月1日起执行。
14. 根据国发[1995]32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151 人增加离退休金,月增资3140元,人均增资20.79 元,从1995年10月1 日起执行。
15.1996 年12月根据黑政发[1996]11号文件规定,1995年度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有1912人调整养老金,月增资26002 元,人均增资13.59 元,从1995年7 月1 日起执行。
16. 根据黑垦局办文[1997]28号和人发[1997]91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有152 人增加离退休金,1997年7 月增资3040元,1997年10月增资3050元,两次人均增资40.07 元。
17.1998 年6 月根据黑垦局文[1998]26号文件规定,调整退休费,有1884人增加离退休金,月增资31679 元,人均增资16.81 元,从1996年7 月1 日起执行。
18.1999 年9 月根据黑人联字[1999]34号文件规定,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有154 人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16156 元,人均增资104.90元,从1999年7 月1 日起执行。
19.1999 年9 月根据黑垦局文[1999]209 号文件规定,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有1822 人,月增资101415元,人均增资55.66 元,从1999年7 月1 日起执行。
20.2000 年7 月根据黑垦局文[2000]91号文件规定,提高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水平,从1993年起按事业提高离休费标准,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有77人,月增资8097.95 元,人均增资105.17元。此次提高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平分两年进行,按应提高额度,两年解决到位,执行时间为2000年1 月1 日和2001年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