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政工职称评定

第四节 政工职称评定



  农场政工职称评定工作是从1990年4 月开始的,职称办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长兼任,1993年全面铺开。申报政工职称的对象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1991年6 月根据农场总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传真电报精神,新增加了企业、企业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公、检、法、武装、广播、电视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保卫、计划生育办、法制办部门中的专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企业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党校、政校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兼其他专业职务的也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聘。
  评审中,除评定考核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学识水平、工作态度、专业工作实绩外,要求个人总结必须以写实的方法,重点总结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经过政工人员岗位培训后,申报政工职称的人员则要根据自身的学历、工作年限、著作、实绩,按照个人申报、基层初审、基层组织考核、基层组织推荐、审查的步骤,如实申报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专业职称。建国前参加工作仍在岗位工作的老同志、学历偏低但有实际工作经验者,获得较高荣誉称号,具有长期基层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1995年根据现代企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凡1978年1 月1 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人员都要参加外语资格考试。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高级政工职称的申报通过后,农场根据九三农管局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对取得政工职称资格的人员落实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调资。1990—2000年间农场共有9 人取得高级政工师职称,中级政工师70人,助理政工师134 人,政工员129 人。职称评定工作多年受到分局职称办的表彰,申报档案合格率100%,职称待遇落实率达100%。
           历年政工专业职称评定小组成员表
  表3—8



           历年取得政工专业职称资格人员统计表
  表3—9



  注:已退休或调出的也计算在内,1991、1992年末评